[卷之上 杂病门] 怖
《
内经》无有,始于《
金匮要略》,
奔豚条有
惊怖,继云惊恐,可见惊怖即惊恐怖惧也。恐亦惧也,
凡连称惊恐者,以
一阴一阳对待而言。如
喜怒并称者,喜出于心,心居在阳;怒出于肝,肝居在阴。
志意
并称者,志是静而不移,意是动而不定。静阴也,动阳也。惊恐并称者,惊因触于外事,内动其心,心动则
神摇;恐因惑于外事,内慊而精怯。《内经》谓惊则心无所倚,神无所归,虑无所定,故
气乱矣。恐则精怯,
怯则
上焦闭,闭则气外,外则
下焦胀,故气不行矣。又谓尝贵后贱,尝富后贫,悲忧内结。至于
脱营失精,
病深无气,则洒然而惊,此类皆病后,从外事所动内之心神者也。若夫在身之
阴阳盛衰而致其惊恐者,则惊
是火热躁动其心,心动则神乱,神用无方故惊之。变状亦不一,为
惊骇,为惊妄,为惊狂,为
惊悸等。病恐
则热伤其肾,
肾伤则精虚,虚则志不足,志本一定而不移,故恐亦无他状。《内经》有惊病之邪,有火、
热二淫,
司天在泉,
胜复之气,有各经
热病所致,有
三阳积并,有气并于阳,皆为诸惊等病,故
病机统而
言曰∶诸病惊骇,皆属于火也。于恐病之邪者,有
精气并于肾则恐,有血不足则恐,有
少阳入阴,阴阳相
搏则恐,有
胃热肾气微弱则恐,有肾是动者恐。然于肝之惊恐互作者,以其
脏气属阳,居阴纳血藏魂,魂不
安则神动,神动则惊;血不足则志慊,志慊则恐。故二者
肝脏兼而有之。似此之类,于火、热二淫并湿
属感邪之外,其余惊恐皆因气之阴阳所动而内生也。惊恐二病与
内外所因
治法同乎?异乎?曰∶惊则安其神,
恐则定其志,治当
分阴阳也。心为离火,内阴而
外阳;肾为坎水,内阳而外阴。内者是主,外者是用,又主
内者
五神,外用者
五气,是故心以神为主,阳为用;肾以志为主,阴为用。阳则气也,火也;阴则精也,水
也。及乎
水火既济,全在
阴精上承以安其神,
阳气下藏以定其志;不然,则神摇不安于内,阳气散于外,
志感于中,阴精走于下。既有二脏水火之分,治法安得无异?所以惊者
必先安其神,
然后散之则气可敛,
气敛则阳道行矣;恐者必先定其志,然后走之则精可固,精固则阴
气用矣。于药而有二脏臣君佐使之殊,用内外所感者,亦少异会外事惊者。
张子和谓
惊者平之,平有二义∶
一云平常也,使病者时时闻之,习熟
自然不惊;一云此固良法,不若使其平心易气以先之;而后药之也。吾
谓内气动其神者,则不可用是法,惟当以药平其阴阳之盛衰而后神可安,
心可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