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下] 药病须要适当
假如
病大而
汤剂小,则
邪气少屈而药力已乏,欲不复治,其可得乎?犹以一杯水救一车薪火,竟不得灭,
是谓不及。若症小而汤剂大,则邪气已尽而药力有余,欲不伤正,其可得乎?犹火炽昆岗,玉石俱焚,是谓
太过。三者之论,惟中而已,过与不及,皆为偏废,然而太过尤甚于不及。盖失于姑息,邪复胜正者,只是
劳而无益,犹可勉而适中;或失苛暴,则
正气被伤,因而羸瘠者有之,危殆者有之,此所谓尤甚也,
可不戒哉!尝考仲景于承气条下则曰∶若更衣,止后服。于
桂枝方下则曰∶微汗乃佳,不可令如水淋
漓。其旨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