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下] 湿
湿有天之湿,雾、露、雨是也,天本乎气,故先伤表之荣卫;水、泥,地之湿也,地本乎形,故先伤
皮肉筋骨
血脉;酒水、乳酪,饮食之湿也,胃为水谷
之海,故先损脾胃;
有汗液之湿,亦气也,止感于外;有气之湿,属
足太阳所化者也。治天之湿,当
同
司天法,湿上甚而热者,平以苦温,佐以甘辛,以汗为故;治地之湿,当同
在泉法,
湿淫于内,治以
苦热,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饮食之湿,在上者吐之,在中者夺之,在下引而竭之;
汗液同司
天治。惟
人气属
太阴脾土所化之湿者,在
气交之分,与前四治有同有异。何则?土兼
四气,
寒热温凉,
升降浮沉,备在其中。脾胃者,
阴阳地位,更虚更实,更从更逆,是故
阳盛则木胜,合为
风湿;
至阳胜则火
胜,合为
湿热;
阴盛则
金胜,合为
燥热;
至阴胜则水胜,合为
寒湿。为兼四气,故淫上下
中外,无处不
到。在上则
呕吐、
头重、
胸满;在外则
身重、肿胀;在下则足胫
跗肿、
中满痞塞。当随其上、中、下,外兼
寒、热、温、凉以为佐使。至若先因乘克以致
脾虚津积而成湿者,则先治胜克之邪,或脾
胃本自虚而生湿者,
则用补虚为主;或
热郁而成湿者,则以散热为要;或脾胃之湿淫,流于四脏筋骨皮肉血脉之间者,大概湿
主痞塞,以故所受之
脏气涩,不得疏通,故本脏之
病因而发焉。其筋骨皮肉血脉受之,则发为痿痹,缓弱
痛重;不任为用,所治之药各有所入,凡切于治,便为要药,岂
苍术一
味尽可用哉?先生宁肯语此以示人也。湿淫诸症治药,并在各病条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