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疾病第九] 病机
夫百病之生也,皆生于风、寒、暑、湿、燥、火,以之化之变也。(气之正者为化,气之邪者为变,
故曰“之化之变”也。)盛者泻之,
虚者补之,审察
病机,无
失气宜。(病随气动,必察其机,治
之得要,是无失也。)
诸风掉眩,皆属于肝;(风类不一,故曰“诸风”。掉,摇也。眩,运也。风主动摇,
木之化也,故属于肝。其虚其实,皆能致此。如
发生之纪,其动
掉眩巅疾;
厥阴之复,筋骨掉眩之类者,肝
之实也。又如
阳明司天,
掉振鼓栗,
筋痿不能久立者,燥金之盛,肝受邪也;
太阴之复,
头顶痛重而掉螈
尤甚者,木不制土,
湿气反胜,皆肝之虚也。下虚则厥,上虚则眩,实者宜凉宜泻,虚则宜补宜温。反
而
为之,祸不旋踵矣。余治仿此。掉,提料切。)
诸寒收引,皆属于肾;(收,敛也。引,急也。肾属水,
其化寒。凡
阳气不达则荣卫凝聚,
形体拘挛,皆
收引之谓。如
太阳之胜为筋肉
拘苛,
血脉凝泣。岁水太过为
阴厥,为上下
中寒。水之实也;岁水不及为足痿
清厥,
涸流之纪,其病
癃闭,水之虚也。水
之
虚实,皆本于肾。)诸
气郁,皆属于肺;(,喘急也。郁,痞闷也。肺属金,其
化燥。燥金盛则
清邪
在肺而
肺病有余,如岁金太过,甚则
喘咳逆气之类是也;
金气衰则
火邪胜之而肺病不足,如
从革之纪,其发喘
咳之类是也。
肺主气,故诸气郁者,其虚其实,皆属于肺。,音愤。)
诸湿肿满,皆属于脾;(脾属土,
其
化湿,土气实则
湿邪盛行,如岁土
太过,则饮发
中满食减,
四肢不举之类是也。土
气虚则风木乘之,寒水侮之∶如岁木太过,
脾土受邪,民病
肠鸣,腹支满,
卑监之纪,其病留满痞塞;岁水太过,甚则腹大
胫肿之类是也。
脾主肌肉,故诸湿肿满等症,
虚实皆属于脾。)诸热瞀螈,皆属于火;(瞀,昏闷也,螈,抽掣也。
邪热伤神则瞀,
亢阳伤血则螈,故皆
属于火,然岁火不及,则民病两臂内痛,
郁冒蒙昧;岁火太过则民病
身热、
烦心、躁悸、渴而妄冒,此又火
之所以有虚实也。)
诸痛痒疮,皆属于心;(热甚则痛,热微则痒。心属火。其
化热,故
疮疡皆属于心也。
然
赫曦之纪,其病疮疡,
心邪盛也;太阳司天,亦发为痈疡,寒水胜也。火盛则
心实,水胜则
心虚,于此
可见。)
诸厥固泄,皆属于下;(厥,逆也。厥有
阴阳二证∶阳衰于下,则为
寒厥;阴衰于下,则为
热厥。
固,
前后不通也。
阴虚则无气,无气则
清浊不化,寒闭也;火盛则水亏,水亏则
精液干涸,
热结也,泄,
二阴
不固也。
命门火衰,则
阳虚失禁,
寒泄也;
命门水衰,则火迫注遗,
热泄也。下,肾也。盖肾居
五脏之下,
为
水火阴阳之宅,
开窍于二阴,故诸厥固泄,皆属于下。)
诸痿喘呕,皆属于上;(痿有筋痿、
脉痿、
骨痿、
肉痿之辨,故曰“诸痿”。凡肢体痿弱,多在下部,而曰“属于上”者,如五脏使人痿者,因
肺热叶焦,发
为痿也。肺居
上焦,故属于上。气急曰喘,病在肺也。吐而有物有声曰“呕”,病在胃口也。逆而不降,
是皆上焦之病。)
诸禁鼓栗,
如丧神守,皆属于火;(禁,噤也。寒厥切牙曰“禁”,鼓,
鼓颔
也。栗,战也。凡病
寒战,而
精神不能主持,如丧
失神守者,皆火之病也。然火有虚实之辨,若
表里热甚而
外生
寒栗者,所谓
热极生寒,
重阳必阴也。
心火热甚,亢极而战,反兼水化制之,故为寒栗者,皆言火之实也。
若
阴盛阳虚而生寒栗者,阳虚畏
外寒,阴胜则为寒,寒则
真气去,去则虚,虚则寒搏于
皮肤之间,皆言火
之虚也,有
伤寒将解而为
战汗者,其人本虚,是以作战。有疟之为寒栗者,疟之发也,始则阳并于阴,既
则
阳复阴仇,并于阳则
阳胜,并于阴则阴胜,
阴胜则寒,
阳胜则热,更寒更热,
更实更虚也。由此观之,可见诸禁鼓栗,虽皆属火,必有虚实之分耳。)
诸痉项强,皆属于湿;(痉,风强病
也。项为足之太阳,湿兼
风化,而侵寒水之经,湿之极也,然太阳所至,为屈伸不利;太阳之复,为腰反
痛,屈伸不便者,是又为寒水反胜之
虚邪矣。痉,音敬。)
诸逆冲上,皆属于火;(
火性炎上,故诸逆冲
上者,皆属于火。然诸脏诸经,皆有逆气,则其阴阳虚实有不同矣,其在心、脾、胃者,太阴所谓“上走
心为噫”者。
阴盛而上走于阳明,阳明络属心,故曰“上走心为噫”也。有在肺者,肺苦
气上逆也;有在
脾者,
足太阴厥气上逆,则
霍乱也;有在肝者,
肝脉若搏,令人
喘逆也;有在肾者,
少阴所谓“呕咳
上气喘
者,
阴气在下,阳气在上,诸阳气浮,无所根据从”也;有在
奇经者,如
冲脉为病,逆气
里急,
督脉生病,
从
少腹上冲心而痛,
不得前后为
冲疝也。凡此者,皆诸逆冲上之病,虽诸冲上皆属于火,但
阳盛者火之实,
阳衰者火之虚,治分补泻,于此详之。)
诸胀腹大,皆属于热;(
热气内盛者,在肺则胀于上,在脾
胃则胀于中,在肝肾则胀于下。此以火邪所至,乃为
烦满,故曰“诸胀腹大,皆属于热”。如岁火太过,民
病
胁支满;少阴司天,肺,腹大满,膨膨而喘咳;
少阳司天,身
面肿,
腹满仰息之类,皆
实热也。然岁
水太过,民病腹大胫肿;岁火不及,民病胁支满,
胸腹大,
流衍之纪,其病胀。
水郁之发,善厥逆,痞坚
腹胀。太阳之胜,腹满食减;阳明之复,为腹胀而泄。又如适寒凉者胀,脏寒生满病,胃中寒则胀满,是皆言
热不足,寒有余也。腹满不减,减不足言,须当下之,宜与
大承气汤,言
实胀也;腹胀时减,复如故,此为
寒,当与温药,言
虚胀也,治此者,不可不察也。)
诸躁狂越,皆属于火;(躁,
烦躁不宁也。狂,狂乱也,越,
失常度也。热盛于外,则肢体躁扰;热盛于内,则神志燥烦。盖火入于肺则烦,火入于肾则躁。烦为热之轻,
躁为热之甚耳。如少阴之胜,
心下热,
呕逆躁烦;少阳之复,
心热躁烦;便数憎风之类,是皆火胜之躁也,然
有所谓
阴躁者,如岁水太过,
寒气流行,邪害心火,民病心热、烦心、躁悸、阴厥、
谵妄之类,阴之胜也,是为阴盛发躁,名曰“阴躁”。凡
内热而躁者,有邪之热也,病多属火;
外热而躁者,
无根之火也,病多属寒,此所以热躁宜寒,阴躁宜热也。狂,阳病也。邪入于阳则狂,
重阳者狂,如赫曦之纪,
血流狂妄之类,
阳狂也。然复有虚狂者,如
悲哀动中则伤魂,魂伤则狂妄
不精;喜乐无极则伤魄,魄伤则狂。
狂者
意不存人,阳重脱者阳狂,石之则阳气虚,虚则狂,是狂亦有虚实,补泻不可误用也。)
诸暴强直,皆属
于风;(暴,猝也。
强直,筋病,强劲不柔和也,
肝主筋,其
化风。
风气有余,如
木郁之发,善暴
僵仆之类,
肝邪实也;风气不足,如
委和之纪,其动戾拘缓之类,
肝气虚也。此皆
肝木本气之化,故曰“属风”,非外来
虚风、
八风之谓,凡诸
病风而筋为强急者,正以风位之下,金气乘之,燥随风生,其燥益甚,治宜
补阴以制阳,
养营以
润燥,故曰∶“治风先治血,血行风自灭。”此最善之法也。设误认为
外感之邪,而用
疏风愈风等剂,
则益燥其燥,非惟不能去风,而适所以致风矣。)
诸病有声,鼓之如鼓,皆属于热;(鼓之如鼓,胀而有声也。
为阳气所逆,故属于热。然胃中寒则腹胀,肠中寒则肠鸣
飧泄,
中气不足,肠为之苦鸣,此又皆
寒胀之有声
者也。)诸病肿,
疼酸惊骇,皆属于火;(肿,
浮肿也。肿疼酸者,阳实于外,火在经也。惊骇不
宁者,热乘阴分,火在脏也。故如少阴、少阳司天,皆为疮疡、肿之类,是火之实也。然
伏明之纪,其
发痛;太阳司天为肿,身后痈;太阴所至为重肿;太阳
在泉,寒复内余则腰尻、
股胫、足
膝中痛之类,
皆以
寒湿之胜,而为肿为痛,是又火之不足也。至于惊骇,虚实亦然,如少阴所至为惊骇,
君火盛也;若委和
之纪,其
发惊骇;阳明之复,亦为惊骇,此又以木衰
金胜,肝胆受伤,火无
生气,阳虚所致,当知也。)
诸转反戾,水液混浊,皆属于热;(诸转反戾,
转筋拘挛也。水液,
小便也。热气燥烁于筋,则挛螈为痛,火
主燔灼,燥动故也。小便混浊者,
天气热则水混浊,寒则
清洁,水体清而火体浊故也;
又如
清水为汤,则
自然浊也,此所谓“皆属于热”,宜从寒者是也。然其中
亦各有虚实之不同者,如
伤暑霍乱而为转筋之类,宜用甘凉调和等剂清其亢烈之火者,热之属也;如
感冒非
时
风寒,或因豪雨之后
湿毒中脏而为
转筋霍乱,宜用辛温等剂
理中气以逐
阴邪者,寒之属也。大抵热胜者必多
烦躁
焦渴,寒胜者必多厥逆
畏寒。故太阳之至为痉;太阳之复为腰反痛,屈伸不便,水郁之发为
大关节不利。
是皆阳衰阴胜之病也。水液之浊,虽为属火,然思虑伤心,
劳倦伤脾,
色欲伤肾,
三阴损亏者多有是病,又
中气不足,溲便为之变,则阴阳
盛衰,又未可尽为实热。)
诸病水液,澄澈清冷,皆属于寒;(水液者,
上下所出皆是也。水体清,其气寒,故凡或吐或利,水谷不化而澄澈清冷者,皆得寒水之化,如秋冬寒冷,水必
澄清也。)
诸呕吐酸,
暴注下迫,皆属于热。(胃膈热甚则为呕,
火气炎上之象也,酸者,肝木之味也,由火
盛制金,不能平木,则肝木自甚,故为酸也。
暴注,卒暴注泄也。肠
胃热甚而
传化失常,火性疾速,故如是
也。
下迫,
后重里急。迫,痛也。火性急速而能燥物故也。是皆就热为言,亦属
暴病故耳。或有属虚,属寒,
属湿,又当久病,宜临病而察之,不可扪以为日也。)谨守病机,各司其属。有者求之,无者求之,
盛者责之,虚者责之。必先
五胜,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而致和平。(上文一十九条,即病机也。机者,要也,
变也,病变所由出也。凡或有或无,皆谓之机。有者言其实,无者言其虚,求之者,求有无之本
也。夫
大寒而甚,热之不热,是无火也,当助其心。大热而甚,寒之不寒,是无水也;热动复止,倏忽往来,
时动时止,是无水也,当助其肾。内格呕逆,食不得入,是有火也;病呕而吐,食入反出,是无火也。暴速
注下,食不及化,是无水也;
溏泄而久,止发无恒,是无水也。故心盛则生热,肾盛则生寒。
肾虚则寒动于
中,心虚则热收于内。又热不得寒,是无水也;寒不得热,是无火也。夫寒之不寒,责其无水;热之不热,
责其无火。热之不久,责心之虚;寒之不久,责肾之少。有者泻之,无者补之,虚者
补之,盛者泻之,适其
中外。疏其雍塞,令上下无碍,
气血通调,则
寒热
自和,阴阳调达矣。是以方有治热以寒,寒之而火食不入;攻寒以热,热之而昏躁以生。此则气不疏通,雍而
为是也,纪于水火,余气可知,故曰∶“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虚者责之。”令气通调,妙之道
也。五胜,谓
五行更胜也。先以五行,
寒暑温凉湿、酸咸甘辛苦相胜为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