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刺志论篇第五十三
马云。志者。记也。篇内。言
虚实之要。
及泻实补虚之法。当记之不忘。故名篇。吴改虚实要论。云。
旧作刺志论。今以篇内之言无当。僭改。简按篇首论虚实。而篇末结以
针法补泻之义。斯为刺志也。改易篇名。
却无谓矣。
气实形实
气虚形虚
马云。凡气与形。谷与气。脉与血相称者为常。而
相反者为病也。气者。人身
之气也。(如
营气卫气。是也。)形者。人之
形体也。(次节。
岐伯以身字代形字。)气实则形实。气虚则形
虚。此其相称者为常。而相反则为病矣。然此气之虚实。必于脉而验之。但不可即谓气为脉也。观下文有
血脉
对举者可知。王注引
阴阳应象大论之形归气。以验其虚实之同。甚有见。至以气为
脉气。则非矣。
气虚身热 马吴高并根据
甲乙。气字上。
补气盛身寒四字。是。
脉
少血多
吴。少。作小。马云。少。当作小。张云。脉
盛血少者。阳实
阴虚也。脉少血多者。
阳虚阴实也。简按血之多少。盖察面而知之。
得之
伤寒 马云。此伤寒者。初时所感之寒。至于日久。则寒亦为热矣。故
热论曰。凡
热病者。皆
伤寒之类也。水热
穴论。帝曰。人伤于寒。而传于热。何也。岐伯曰。夫寒感则
身热。张云。按热论篇曰。人之伤于寒也。则为
病热。
本节。复以身寒者为伤寒。身热者为
伤暑。其说若乎相反。不知
四时皆有伤寒。而伤暑惟在夏月。病不
同时者。自不必辨。惟于
夏至之后。有感
寒暑。而同时为病者。则不可不察其阴阳也。盖
阴邪中人。则寒集于
表。气聚于里。故
邪气盛实。而身本因寒也。
暑邪中人。则热触于外。气伤于中。故
正气疲困。而因热无寒也。
此夏月寒暑之明辨。故以二者。并言于此。非谓凡患伤寒者。皆身寒无热也。
得之有所
脱血湿居下也
张云。谷入多者。
胃热善于
消谷也。脱血者。亡其阴也。湿居下者。脾肾之
不足。亦阴虚也。阴虚则无气。故谷虽入多。而气则少也。高云。夫谷入多。而
气反少者。其内则得之有所脱
血。或
湿邪居下之病。简按
血脱液干。水湿归下。并胃中津乏。故
消谷善饥。与
伤寒论。
抵当汤治证。其理略
同。王注。以脱血湿居下为一事。恐非。
谷入少而气多
张云。邪在胃。则
不能食。故谷入少。邪在肺。则息
喘满。故气多。
胃及与肺
吴删与字。
饮
中热也
吴云。有
痰饮者。脉来弦小。有中热者。血出必多。张云。脉小者。血应少。而反见其
多。必或酒或饮。中于热。而动之也。高云。夫脉小血反多者。其内必饮酒中热之病。酒行
络脉。故血多行于
外。而虚于内。故脉小。昂云。按灵素皆无痰字。惟此处有饮字。简按中。读如字。高注义长。
脉有
风气水浆不入
张云。风为
阳邪。居于脉中。故脉大。水浆不入。则
中焦无以
生化。故血少。
吴云。此上。皆
释反者为病之词。
入实者左手开
针空也
吴云。空。上声。马云。大凡用针之法。右手持针。左手
掐穴。方其
入针泻实
之时。则左手掐穴。开针空以泻之。及其
去针补虚之时。则左手闭穴。闭针空以补之。张云。入实者。刺实也。
入虚者。刺虚也。简按据上文。虚者。气出也。入虚。当是出虚。滑吴张志高。并作右手开针空。非也。当仍
王及马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