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经集注》
书名:本草经集注朝代:南朝·梁作者:陶弘景时间:公元502-557年

[虫兽三品 上品] 鳝鱼

    味甘,大温,无毒。主补中,益血,治沈唇。五月五日取头骨烧之,止痢。 鳝是荇芩根化作之,又云是人发所化,今其腹中自有子,不必尽是变化也。性热,作 食之亦补。而时行病起,食之多复,又喜令人霍乱。凡此水族鱼之类甚多,其有名者,已 注在前条,虽皆可食,而甚损人,故不入药用。又有食之反能致病者,今条注如后说∶凡鱼 头有白色如连珠至脊上者,腹中无胆者,头中无鳃者,并杀人。鱼汁不可合鸬肉食之。鲫 鱼不可合猴、雉肉食之。鳅鳝不可合白犬血食之。鲤鱼子不可合猪肝食之,鲫鱼亦尔。青鱼 不可合生胡荽及生葵并麦酱食之。无须及腹下通黑,及煮之反白,皆不可食。生不 可合鸡肉食之,亦损人。又有亦益人,尾有毒,治齿痛。又有鱼,至能醒酒。 鱼有毒,不可食。(《大观》卷二十,《政和》四一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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