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录下] 服药忌食
有术,勿食桃、李及雀肉、胡蒜、
青鱼。
服药有
巴豆,勿食
芦笋羹及
猪肉。
有
半夏、菖蒲,勿食
饴糖及
羊肉。
有
细辛,勿食
生菜。
有
甘草,勿食
菘菜。
有
藜芦,勿食
狸肉。
有
牡丹,勿食生胡蒜。
有
商陆,勿食
犬肉。
有
恒山,勿食葱菜。
有
空青、
朱砂,勿食生血物。
有
茯苓,勿食诸酢物。
服药,不可多食生胡蒜杂生菜。
服药,不可多食诸滑物
果实菜。
服药,不可多食肥猪、犬肉、肥羹及鱼臊脍。
服药,通忌见死尸及
产妇淹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