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上 九、主治心法] (六)泻痢水泄
凡
痢疾腹痛,以
白芍药、
甘草为君,
当归、
白术为佐,见血先后,分
三焦热〔论〕。
凡
泻痢小便白,不涩为寒,赤涩为热也。又法曰∶
完谷不化,而色不变,
吐利腥秽,澄
澈清冷,小便清白不涩,身凉不渴,脉细而微者,
寒证也。谷虽不化,而色变非白,
烦渴,小便赤黄而或涩者,
热证也。凡谷
消化,无问他证及色变,便为热也。
寒泄而谷
消化者,未之有也。泻痢,白术、甘草;
水泻,米谷不化,
防风;
伤食微加
大黄;腹
胀,浓朴;渴者,
白茯苓;腹痛,白芍药、甘草为主;冬月,白芍药一半,白术一半,
夏月制
黄芩。先见脓血,后见
大便者,
黄柏为君,
地榆佐之;脓血相杂而下者,制大
黄;先大便而后脓血者,黄芩二制,皆以当归根梢,详其上下而用之;腹不病,白芍药
半之。身体困倦,目不欲开,口不欲言,黄、
人参;沉重者,制
苍术。不思饮食者,
木香、
藿香叶。
里急,大黄、
芒硝、甘草下之。
后重者,木香、藿香、
槟榔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