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下 十二、〔用药备旨〕] (三)用药升降浮沉补泻法
肝胆∶味辛补,酸泻;气
温补,凉泻。
注云∶肝胆之经,
前后寒热〔不同〕,
逆顺〔互〕换,入求〔责〕法。
心
小肠∶味咸补,甘泻;气热补,
寒泻。
〔注云〕∶
三焦命门补泻同。
脾胃∶味甘补,苦泻;气
温热补,寒凉泻。
注云∶〔温凉寒热〕,各从其宜;逆顺互换,入求〔责〕法。
肺
大肠∶味酸补,辛泻;气凉补,温泻。
肾
膀胱∶味苦补,咸泻;气寒补,
热泻。
〔注云〕∶
五脏更相平也,一脏不平,
所胜平之,此之谓也。故云∶
安谷则昌,
绝谷则亡,水去则荣散,谷消则卫亡,〔荣散卫亡〕,神无所居。又仲景云∶水入于
经,其血乃成;谷入于胃,
脉道乃行。故血不可不养,卫不可不温,血温卫和,荣
卫乃行,常有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