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下 十二、〔用药备旨〕] (十五)制方法
夫药有寒、热、温、凉之性,有酸、苦、辛、咸、甘、淡之味,各有所能,不可不
通〔也〕。夫药之
气味不必同,
同气之物,〔其〕味皆咸,其气皆寒之类是也。凡同
气之物,必有诸味,同味之物,必有诸气,互相气味,各有浓薄,性用不等,制方者,
必须明其用矣。经曰∶味为阴,味浓为纯阴,味薄为
阴中之阳;气为阳,气浓为纯阳,
气薄〔为〕
阳中之阴。然,味浓则泄,薄则通;气浓则
发热,气薄则
发泄。又曰∶辛
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凡此之味,各有所能。
然,辛能散结
润燥,苦能
燥湿坚软,咸能软坚,酸能收缓,甘能缓急,淡能
利窍。故经
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肺苦气
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开
腠理〕,致
津液通气也。肝欲
散,急食辛以散之,以辛补之,以酸泻之;心欲软,急食咸以软之,以咸补之,以甘泻
之;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以甘补之,以苦泻之;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以酸补
之,以辛泻之;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以〔苦〕补之,以咸泻之。凡此者,是明其
〔气〕味之用也。若用其味,必明其味之可否;若用其气,必明其气之所宜。识其病之
标本脏腑,
寒热虚实,
微甚缓急,而用其药之气味,随其证而制其方也,是故方〔有〕
君臣佐使,
轻重缓急,
大小反正
逆从之制也。主病者为君,佐君者为臣,应臣者为使,
此随病之所宜,而又赞
成方而用之。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耦之制也。
去
咽喉〔之病〕,
近者奇之;〔治肝肾之病〕,远者耦之。汗者不〔可以〕奇,下者
不〔可以〕耦。补上治上制以缓,缓则气味薄;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浓。薄〔者〕
则少服而
频服,浓者〔则〕多服而〔顿〕服。又当明
五气之郁,
木郁达之,谓吐令调达
也;
火郁发之,谓汗令其疏散也;
土郁夺之,谓下无壅滞也;
金郁泄之,谓
解表利
小便
也;
水郁折之,谓〔制〕其〔冲〕逆也。凡此五者,乃
治病之〔大〕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