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上 婴孩门] 乳儿法
凡乳
母气血为乳汁也。五情善恶,悉
气血所生,宜戒
喜怒,一切
禁忌。
不用狐臭瘿
嗽病者,及身体疥癣头疮,发少
唇紧,音哑
耳聋,鼻
痫病等,方可乳儿。夏天盛热时
母浴后,或
儿啼,不可与奶,使儿胃有
热毒,秋成
赤白痢。浴后可令定息良久乳之,可
也。聂氏曰∶盛啼不可食乳,恐
气逆不顺,聚而为,亦能成疾。千金论曰∶凡乳儿不
饱,饱则溢而成
呕吐。若乳来多猛,取出捏后再乳。切须乳时合先令捏去宿
热乳,
然后
如乳母欲卧寐,当以臂枕之,令乳与儿头平。母欲睡着时,即夺其乳,恐其不知饱足
呕吐。父母
交合之间,儿卧于侧,或惊起,不可乳儿。盖
气乱未定,必能杀儿也。(
云∶醉淫喘乳,能杀小儿。
圣济经论∶乳者夏不欲热,热则致吐逆。冬不欲寒,寒则
母不欲怒,怒则令
上气癫狂,母不欲醉,醉则令
身热腹满。母方吐下而乳,则致虚
积热而乳,则变黄
不能食。新房而乳,则瘦悴
交胫不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