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附∶素问元气五行稽考
珞子云。
天元一气。定侯伯之迁荣。盖论
元气也。许员曰。木瘦金方火尖水肥土浓。盖论
五行以元气为
根。富贵寿夭系之。由有羸而寿考。亦有壮盛而暴亡。元气固藏则羸而无害。及其散漫。则壮盛而愈危。
是以元气为
根本。五行为枝叶。夫元气者。兑之位也。元始之祖。
先天地生。圆而无隙。寂而不动。感而遂通。
虚而生神。干体成焉。干为天。天一生水。故
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五行形焉。四方之民。均受元气一也。
及其生
焉。各类五行。
形体殊异。是故西北之民。金水象。金方水肥。人方正肥浓。东南之人。木火象。木瘦火尖。
人多瘦长尖小。北人肥。南人瘦。理宜然也。北人赋性沉浓。体貌肥。上长下短。
头骨大。
腰骨小。此本体也。
若
光明磊落。见机疾速。腰背
丰隆者。元气固藏。富贵寿考。坎中藏
真火升
真水而为雨露也。南人赋性急暴。
体貌尖瘦。下长上短。头骨偏。腰骨软。此本体也。若宽大度。机谋详缓。脑额圆耸。元气固藏。富贵寿考。
离中藏真水降真火而为利气也。又有南人似北人。北人似南人。不富则贵。以此推之。要在察元气。观五行。
分南北。定寿夭。则攻守有方。调养有法。不妄药人也。亦犹有刑曹总其权。使执法者不私。巡禁者申具禁。使
出涂者不扰。朝廷在于上。明赏罚于百官。施利气于万民。故君得以尊。无为而治。天下和平。灾害不生。君
臣和于上。百官和于朝。万民和于下。庶物和于野。驯而行之于万年计也。医者明方术。制法度。以疗民病。
养性之药。防其渐也。犹巡尉也。
治病之药。减其毒。犹守令也。保命之药。济其弱。犹曹宪也。
延年之药。
防其危。犹朝廷也。
良工总其要。明
虚实于
三部。调和气于
百骸。故心得以宁。神得以清。则四大和平。疾患
不生。神气和于上。
五脏和于中。步履和于下。脉络和于体。驯而行之。不死之道也。人之生也。自幼而至壮。
自壮而老。血气
盛衰。其各不同。不可一概治之。六岁至十六岁者。和气如春。日渐滋长。内无思想之患。外
无爱慕之劳。血气未成。不胜
寒暑。和之违也。肤腠疏薄。易受
感冒。和之伤也。父母爱之。食饮过伤。其治
之之道。节饮食。适寒暑。宜防微杜渐。行巡尉之法。用养性之药。以全其真。二十岁至五十岁。和气如夏。
精神鼎盛。内有思想之患。外有爱慕之劳。血气方刚。不
畏寒暑。和之违也。劳
伤筋骨。冒犯
八邪。和之伤也。
以酒为浆。醉以入房。其治之之道。辨八邪。分劳佚。行守令之法。宜治病之药。当减其
毒。以全其真。五十岁至七十岁者。和气如秋。精耗血衰。血气凝泣。思虑无穷。形体伤惫。和之违也。百骸
疏漏。
风邪易乘。和之伤也。风雨晦明。饮食迟进。其治之之道。顺神养精。调腑和脏。行宪曹之权。施赈济
之法。守令内恤。巡尉外护。宜保命之药以全其真。七十岁至百岁者。和气如冬。五脏空洞。犹蜕之蝉。精神
浮荡。筋骨
沮弛。和之违也。触物易伤。衣饮浓薄。和之伤也。
大寒振栗。
大暑煎燔。其治之之道。餐
精华。
处奥庭。行相传之道。燮理
阴阳。周流和气。宜延年之药。以全其真。夫如是则调御
中节。治疗得宜。阴阳协
和。荣卫流畅。凡厥有生。同跻寿域矣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