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聚英》
书名:针灸聚英朝代:明·嘉靖八年作者:高武时间:公元1529年

[卷三] 点艾火

    下经云。古来灸病。忌松、柏、枳、橘、榆、枣、桑、竹八木火。切宜避之。有火珠曜 日。 以艾引之。凡仓卒难备。即不如无木火。清麻油点灯上烧艾茎点灸。兼滋润灸疮。至愈不疼 。用蜡烛更佳。良方云。凡取火者。宜敲石取火。或水精镜于日得太阳火为妙。天阴则以槐 木取火。今行舟人以铁钝刀击石。以纸灰为丸。在下承之。亦得火。 按周礼夏官司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邹子曰。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 杏之火 火。只根据取五火而已。秦汉而下。医家不识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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