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立法] 摇法
周于蕃曰∶摇则动之。又曰∶
寒证往里摇,
热证往外摇。是法也,摇动宜轻,可以活经
络,可以和
气血,亦
摩法中之变化而出者。
一、摇头。两手托儿头,于耳前少上处,轻轻摇之,所谓
赤凤摇头也。(《
按摩经》)图
附卷三。
一、摇
斗肘。(穴注上。)左手托儿斗肘运动,右手持儿手摇动,能治痞。(《按摩经
》)
一、摇左右手。医者以一手掐
劳宫,一手掐
心经,两各摇之,所谓
丹凤摇尾也。治
惊风
。(《按摩经》)图附卷三。
一、掐
威灵、
精宁二穴,摇摆之,所谓
凤凰转翅也。治
黄肿。(《按摩经》)图附卷三。
一、将小儿手从轻从缓摇之,男左女右,能
化痰。(《按摩经》)
按∶按摩以下六法,由按摩变化而出者,其立法之名虽异,而立法之义则同。各篇所主
治各
穴,是一病而施一法,恐有未尽之处。周氏所着,后人秘为家传,不知皆古人所传之法,具
在简编,以治各证,或合数法,或合十余穴分而治之,而主治之法宜多,非一证仅用一法已
也。每日
治法,或二次,或三次,病轻者,或三次五次即愈。病重者,或十数次,或数十次
。
手法有
轻重,治数有多寡,胥得其宜,按摩自无不效。其余所附诸法,亦以佐按摩之不逮
者尔。(惕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