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立法] 砭法
砭、
石针也。《山海经》∶高氏之山多
针石。《
素问·异法方宜论》∶东方之民,黑色
疏理
,其病痈疡,其治宜
砭石。古人
针砭并重,药石同称。《史记·
仓公传》∶年二十,是谓易
贸,法不当砭灸。汉时犹有此法,后世废之,并不识其石。博考诸书,只瓷锋砭血法,有以
石刺病遗义。爰亟录之,亦礼亡羊存之意耳。
一、砭
赤游丹也。
丹毒赤肿,先以水漱口,吮
恶血各聚一处,用细瓷一片击碎,取锋芒
者,
将箸头劈破夹定,以线缚之,左手二
指捻定,右手另取一箸,将锋芒对恶血处,轻轻击破,
血出后,以
玉红膏封之。如小儿生在百日内者,忌用,患在头者,亦忌用。(《
医宗金鉴》)
附∶《秘传极
验方》∶
银朱一钱,明
雄黄五分,共研细末糁之,或敷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