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痨瘵第四] 取虫法
凡取劳虫,根据
五脏方选用,必俟其大醉日,方可取之。取后随补各脏,如取脾虫后,则
补脾;取肾虫后,则补肾。若病甚者,不分
脏腑,只用
追病丹以断其根。又有轻者,用鳗鱼
食,或
紫河车。单
阳虚者,
金液丹最妙。
取虫法,先令病家以皮纸糊一密室,不留罅隙,择一老成人过递,以安息水洒其过递之
人身,以
雄黄、
雌黄涂耳、目、口、鼻上。备铁钳一把,布巾一幅,用
香油二斤,入锅微煎令沸
,仍用高桶一只,置锻石在内,生布巾盖桶口。俟月初虫头向上,却服取虫药,五更初一服
,五更三点时一服。服后腹中
疼痛,如刀斧擘,总不妨也。至巳时,必须下虫,或取臭秽如
胶漆,或吐泻脓血块,皆于灰桶中,其虫或从汗出,如紫蚕苗状,或从耳、鼻、口中出,或
小便出,怪形不一,或青黑,或黄红。大者即用铁钳取入油中煎,当日将油纸裹入瓦瓶内,
锻石填实,埋于深山远僻处,以杜
传染。其患人衣被席床,尽皆弃之。医者付药远避,其取
下虫色白者,食脏腑
脂膏可三十日,服
药补之。色黄赤者,食血肉可六十日,服药补之。色
紫黑者,食精髓,
病传至肾,可谓极矣。冀其万一,或为子孙除患则可。又虫白头者亦难治
,此危氏说也。丹溪云∶不必深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