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热暑疫全书》
书名:温热暑疫全书朝代:清作者:周扬俊时间:公元1644-1911年

[卷一·温病方论] 春温病论

    周禹载曰。喻嘉言尚论篇。阐发仲景伤寒论殊畅也。医门法律。阐发金匮要略殊 贯也。虽皆有所粉本。然学广才张。心灵笔古。以各成其妙者也。至尚论温病云。会 内经之旨。以发仲景不宣之秘。且谓仲景略于治温。而法度错出于治伤寒中。因 内经云。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此一大例也。冬不藏精。春必病温。此一大例也。既冬 伤于寒。又冬不藏精。至春月同时病发。此一大例也。奉此三例以论温证。而详其 治。然后与仲景三阳三阴之例先后合符。盖冬伤于寒。邪藏肌肤。即邪中三阳之 谓也。冬不藏精。邪入阴脏。即邪中三阴之谓也。嘉言之论如此。予谓温病无阴阳 之分也。何也。冬有温气。先开发人之腠理。而寒得以袭之。所谓邪之所凑。其气必 虚。惟不藏精之人而后虚也。虚则寒伤其经。经必少阴者。以少阴脏本虚也。然所 伤原微。且冬月大水当令。其权方盛。微邪不敢抗衡。但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惟有阻彼生意。暗烁精髓。至于春。时强木长。而水不足以供其资。始则当春而温。 木旺水亏。所郁升发。火气燔灼。病温而已矣。其所伤者寒也。所病者温也。所伏者 少阴也。所发者少阳也。故病必有阳而无阴。药必用寒而远热。黄芩汤其主治也。 则嘉言之论温。有阴有阳。如伤寒三阴经可用辛热者。予曰。否否。不然也。 又曰。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是言所感者本寒也。王叔和云。从立春节后其中无暴 大寒。又不冰雪。有人壮热为病者。此属春时阳气发外。冬时伏寒。变为温病。此亦 明言寒也。变字大妙。嘉言以为非。予独以为确。寒气内伏。郁久而发。自成热矣。伤 寒寒也。暂袭营间。不久而为大热。况迟之又久耶。为热乃自然之理。但不言变。不 足以教天下也。然何以不言热而言温。以春行温令故也。如李明之所云。冬伤于 寒者。冬行春令也。当冬而温。火胜而水亏矣。水既亏。则所胜妄行。土有余也。所生 受病。金不足也。所不胜者侮之。火太过也。火土合德。湿热相助。故为温病。然由明 之所言。是冬温而感之即病者也。非伏寒也。非变也。不然。必无冬温一证也而后 可。既有冬温。则有是气。已有是证矣。由其言以悉冬温。便可垂论不磨。若论春温。 不免贻昧千古矣。经曰。逆冬气则少阴不藏。不藏则寒邪得而入之。伤于肌肤。伏 于骨髓。始知冬为藏精之时。惟逆冬气。遂使少阴之经气不闭。复遭非时之暖。致 令开泄。忽然严寒骤返。不免受伤。故受伤者。仍是寒邪也。因先被温令开泄。似乎 喜寒。且所伤不甚。故不即病。而潜伏于少阴也。然所以不病于冬而病于春者。正 因水在冬为旺时。邪伏于经。且俯首而不敢抗。内郁既久。已自成热。至行春令。开 发腠理。阳气外泄。肾水内亏。至春三月。而木当生发。孰为鼓舞。孰为滋养。生化之 源既绝。木何赖以生乎。身之所存者温也。时强木长。故为温病。余故以彼论冬时 之感温非是。而此论冬月之伏寒最精。愚性甚拙。何敢好议先贤。但以为必如此。 方与冬温两不相阻。且与仲景论温热。必推本自始。动曰伤寒之旨无悖云耳。 门人问曰。伤者寒也。何以病温。答曰。伤寒非病寒乎。而何以热也。寒郁营间。不一 二日而成大热。况伏藏于内者数十日之久耶。夫既邪伤肌肉。何以得入少阴经 中。盖惟不藏精则少阴先病。故邪伤者少阴也。春属木。则自内发出。无论兼太阳阳明。总无不由少阳何也。彼少阳行春令也。然既从少阴矣。何仲景专云太阳 病。盖太阳与少阴相表里也。故以发热为太阳也。曰不恶寒。明无表症也。则其热 自内出。无外邪郁之也。然则仲景复言太少合病者。见发热不恶寒。或兼有耳聋 胁满证也。言三阳合病者。以脉大属阳明。而多眠则热聚于胆也。不言法者。总以 黄芩汤为主治也。乃嘉言复谓有发表三五次而外证不除。攻里三五次而里证 不除。以为在表也又似在里。以为在里也又似在表。此温疫证。感天地人湿气热 气尸气。邪入口鼻。溷淆三焦者相近。与春温全不相涉也。愚故及之。以破后学之惑。 门人复问曰。春温亦间有一二表症者乎。曰有之。伏气之病。虽感于冬。然安保风 之伤人。不在伏气将发未发之时乎。但兼外感者。必先头痛。或恶寒而后热不已。 此新邪引出旧邪来也。或往来寒热。头痛而呕。稍愈后浑身壮热为病者。此正气 又虚。伏发更重也。总之无外证者。以黄芩汤为主治。兼外感者。必加柴胡。或以本 经药轻解。必无发汗之理。故仲景云。发汗已身灼热者。名曰风温。谓误用辛热之 药。既辛散以劫其阴。复增热以助其阳。遂使热更炽。脉俱浮。有如此之危证也。以 及误下误火。严加戒谕者。舍黄芩汤别无治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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