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上 《灵》、《素》] 七、十二刺应十二经
凡刺有
十二节,以应十二经。一曰
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
后,
以治
心痹,刺此者傍针之也。二曰
报刺,报刺者,
刺痛无常处也,上下行者,直内无
拔针,
以左手随病所,按之乃
出针,
复刺之也。三曰
恢刺,恢刺者,
直刺傍之,举之
前后,恢
筋急
,以治
筋痹。四曰
齐刺,齐刺者,直入一,旁入二,以治
寒气小深者,或曰
三刺,三刺者,
以治
痹气小深者也。五曰杨刺,杨刺者,正内一,傍内四,而浮之,以治寒气大博大者也。
六曰
直针刺,直针刺者,
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气之浅者也。七曰
输刺,输刺者,直入直出,
稀
发针而深之,以治气盛而热者也。八曰
短刺,短刺者,
刺骨痹稍摇而深之,
置针骨所,以
上下摩骨也。九曰
浮刺,浮刺者,傍入而浮之,以治肌急而寒者也。十曰
阴刺,阴刺者,左
右率刺之,以治
寒厥中寒厥足踝后
少阴也。十一曰
傍针刺,傍针刺者,直刺
傍刺各一,以治
留痹久居者也。十二曰
赞刺,赞刺者,直入直出,数发针而浅之
出血,是谓治痈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