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指南总论 卷上] 论服饵法
夫药有
君臣佐使,人有强弱
虚实,
服饵之法,
轻重不同,少长殊途,强羸各异,或宜补
宜泻,或可汤可丸,加减不失其宜,药病相投必愈。若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而后服药。病
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药而后食。病在
四肢、
血脉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
骨髓者,宜饱满而
在夜。凡药势与食气不欲相逢,食
气消即进药,
药气散而进食。如此
消息,即得
五脏安和,
非但药性之多方,其节适早晚,复须调理,今所云先食、后食,盖此义也。
凡服汤,欲得稍
热服之,则易消下。若冷,则
呕吐不下。若太热,则伤人
咽喉,务在用
意。汤必须澄清,若浊,则令人心闷不解。中间相去如步行十里久,即再服,若太促者,前
汤未消,后汤来冲,必当吐逆。仍问病者腹
中药消散否,乃更进服。
凡服丸
药补者,皆如
梧桐子大,以二十丸为始,从一服渐加至四十丸为限,过多亦损人
。云一日再服者,欲得引日多时不阙,药力渐积,
熏蒸五脏,弥久为佳,不须
顿服为善,徒
饵名药,获益甚少也。
凡服
浸酒药,欲得使
酒气相接,无得
断绝,断绝则不得药力,多少皆随性饮之,以知为
度。不可令大醉至吐,大损人也。
凡服
毒药治病,先起如黍粟,病去而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今药中
单行
一、两种有毒之药,只如
巴豆、
甘遂之辈,不可令至
尽剂尔。如经所说∶一味一毒服一丸如
细麻,二味一毒服二丸如
大麻,三味一毒服三丸如胡豆,四味一毒服四丸如小豆,
五味一毒
服五丸如
大豆,六味一毒服六丸如梧桐子。以数为丸,而毒中又有轻重,只如野
狼毒、
钩吻,
岂同
附子、
芫花之辈耶!凡此之类,皆须量用也。
凡饵汤药后,其粥食、肉菜皆须
大熟,大熟则易消,与药相宜。若生,则难消,复损药
力,仍须少食菜,于药为佳。亦少进盐、醋乃善。亦不得苦心用力,及于
喜怒。是以疗病用
药力为首,若在食治,将息
得力,太半于药。所以病者务在将息,摄养之至,可以
长生,岂
止愈病而已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