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用药宜禁论
凡
治病服药,必知时禁、经禁、病禁、药禁。夫时禁者,必本
四时升降之理,汗、下、吐、利之宜。大法春宜吐,
象万物之
发生,耕
耨科斫,使
阳气之郁者易达也。夏宜汗,象万物之浮而有余也。秋宜下,象万物之收成,推
陈致新,而使阳气易收也。冬周密,象万物之
闭藏,使阳气不动也。经云∶夫四时
阴阳者,
与万物
浮沉于
生长之门,逆其根,伐其本,坏其真矣。又云∶
用温远温,
用热远热,用凉远
凉,
用寒远寒,无翼其胜也。故冬
不用白虎,夏不用青龙,春夏不服
桂枝,秋冬不服
麻黄,
不
失气宜。如春夏而下,秋冬而汗,是失天信,伐
天和也。有病则从权,过则更之。
经禁者,
足太阳膀胱经为诸阳之首,行于背,表之表,
风寒所伤则宜汗,传入本则宜利
小便;若下之太早,必
变证百出,此一禁也。
足阳明胃经,行身之前,主
腹满胀,
大便难,
宜下之,盖
阳明化燥火,
津液不能停,禁
发汗、利小便,为重损津液,此二禁也。
足少阳胆
经,行身之侧,在
太阳、阳明之间,病则
往来寒热,
口苦胸胁痛,只宜
和解;且胆者、无
出无入,又主发生之气,下则犯太阳,汗则犯阳明,利小便则使
生发之气反陷入
阴中,此三
禁也。
三阴非
胃实不当下,为三阴无传,本须胃实得下也。分经用药,有所据焉。
病禁者,如阳气不足,
阴气有余之病,则凡饮食及药,忌助阴泻阳。诸淡食及淡味之药
,泻升发以助收敛也;诸苦药皆沉,泻阳气之散浮;诸姜、附、官桂辛热之药,及湿面、酒
、大料物之类,助火而泻
元气;生冷、硬物损阳气,皆所当禁也。如
阴火欲衰而退,以
三焦
元气未盛,必
口淡淡,如咸物亦所当禁。
药禁者,如
胃气不行,内
亡津液而干涸,求汤饮以自救,非渴也,乃
口干也,非温胜也
,乃血病也。当以
辛酸益之,而淡渗五苓之类,则所当禁也。汗多
禁利小便,
小便多禁发汗
。
咽痛禁发汗利小便,若
大便快利,不得更利。
大便秘涩,以
当归、
桃仁、
麻子仁、
郁李仁
、皂角仁,和血润肠,如燥药则所当禁者。吐多不得复吐;如吐而大便虚辄者,此土气壅滞
,以姜、橘之属宣之;吐而
大便不通,则利大便,上药则所当禁也。诸病
恶疮,及小儿后
,大便实者,亦当下之,而姜、橘之类,则所当禁也。又如脉弦而服
平胃散,脉缓而服黄
建中汤,乃实实
虚虚,皆所当禁也。人禀天之
湿化而生胃也,胃之与湿,其名虽二,其实一
也。湿能滋养于胃,胃湿有余,亦当泻湿之太过也。胃之不足,惟湿物能滋养。仲景云∶胃
胜思汤饼,而
胃虚食汤饼者,往往增剧,湿能助火,火旺郁而不通主大热。初病火旺不可食
,以助火也。察其时,辨其经,审其病,而后用药,四者不失其宜,则善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