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脾胃将理法
白粥、
粳米、
绿豆、小豆、盐豉之类,皆淡渗利
小便,且
小便数不可更利,况
大泻阳气
,反行
阴道。切禁湿面,如食之觉快,勿禁。
药中不可服
泽泻、
猪苓、
茯苓、
灯心、
琥珀、
通草、
木通、
滑石之类,皆行阴道,而泻
阳道也;如渴,如
小便不利,或闭塞不通则服,得利勿再服。
忌大咸,助
火邪而泻
肾水真阴;及大辛味,蒜、韭、五辣、醋、大料物、官桂、
干姜之类,皆伤
元气。
若服升沉之药,先一日将理,次日腹空服,服毕更宜将理十日;先三日尤甚,不然则反害也。
夫诸病
四时用药之法,不问所病,或温或凉,或热或寒,如春时有疾,于所用药内加清
凉
风药;夏月有疾,加
大寒之药;秋月有疾,加
温气药;冬月有疾,加大热之药,是不
绝生
化之源也。钱仲阳医小儿,深得此理。《
内经》∶必先哕气,毋伐
天和,是为
至治。又曰∶
无违时,无伐化。又曰∶无伐生生之气。皆此常道也。用药之法,若反其常道,而变生异证
,则当从权施治。
假令病患饮酒,或过食寒,或过食热,皆可以增病。如此,则以
权衡应
变治之。权变之药,岂可常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