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胃论》
书名:脾胃论朝代:金元作者:李东垣时间:公元1249年[公元年起] 11249

[卷下] 脾胃将理法

    白粥、粳米绿豆、小豆、盐豉之类,皆淡渗利小便,且小便数不可更利,况大泻阳气 ,反行阴道。切禁湿面,如食之觉快,勿禁。 药中不可服泽泻猪苓茯苓灯心琥珀通草木通滑石之类,皆行阴道,而泻 阳道也;如渴,如小便不利,或闭塞不通则服,得利勿再服。 忌大咸,助火邪而泻肾水真阴;及大辛味,蒜、韭、五辣、醋、大料物、官桂、干姜之类,皆伤元气。 若服升沉之药,先一日将理,次日腹空服,服毕更宜将理十日;先三日尤甚,不然则反害也。 夫诸病四时用药之法,不问所病,或温或凉,或热或寒,如春时有疾,于所用药内加清 凉风药;夏月有疾,加大寒之药;秋月有疾,加温气药;冬月有疾,加大热之药,是不绝生 化之源也。钱仲阳医小儿,深得此理。《内经》∶必先哕气,毋伐天和,是为至治。又曰∶ 无违时,无伐化。又曰∶无伐生生之气。皆此常道也。用药之法,若反其常道,而变生异证 ,则当从权施治。假令病患饮酒,或过食寒,或过食热,皆可以增病。如此,则以权衡应 变治之。权变之药,岂可常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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