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应补诸证
向谓
伤寒无
补法者,盖伤寒
时疫,均是
客邪,然伤于寒者,不过
风寒,乃天地之
正气,尚嫌其填实而不可补。今感疫气者,乃天地之毒瓦斯,补之则壅裹其毒,
邪火愈炽,是以
误补之,为害尤甚于伤寒,此言其常也。及言其变,然又
有应补者,或日久失下,形神几脱
,或久病先亏,或先受大劳,或老人枯竭,皆当补泻兼施。设
独行而增
虚证者,宜急
峻补
(虚证散在诸篇,此不再赘),补之虚证稍退,切忌再补(详见前虚后
下后虚证不见,乃臆度其虚,辄用
补剂,法所大忌。凡用补剂,本日不见佳处,即非应补。
盖
人参为益
元气之极品,
开胃气之
神丹,下咽之后,其效立见。若用参之后,元气不回,胃
气
不转者,勿谓人参之功不捷,盖因投之不当耳,急宜另作主张,若恣意投之,必加
变证,如
加而更投之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