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七、右肾水火辩
或曰∶人皆谓右肾属
相火,相火即
少火,观坎之象,则知肾具
水火之道,
一阳居
二阴间为坎,水火并
而为肾,故惟坎加习也,子以右肾为属水,然则其说非与?余曰∶以惟坎加习,斯其说所以非也。夫坎
,水也。上下皆坎,《易》故曰习坎。观
先天图,干南坤北。后天图,离南坎北。
五行火高水下,故仙家
取坎填离,以水升火降,既济为道,谓采坎中之一阳,填离中之
一阴,此还乾坤本源之意也。坎离,是兑
待之义,如彼谓一阳居二阴之间,无乃指一阳为火耶?然则离以一阴居
二阳之间,又作何说也?夫物物具
五行,五行一阴阳,
阴阳一
太极,
五脏均有此金木水火土,何乃指坎中之阳为火,指右肾为少火也。坎中
之阳,即两肾中间
动气,五脏
六腑之本,
十二经脉之根,谓之阳则可,谓之火则不可,故谓坎中之阳,亦非
火也。二阴,即二肾也,肾既皆阴,则作
一水一火并看者,亦非矣。不然,坎中之阳,尚不可以火目之,而
右肾又何可以属水哉?!或曰∶子是之言固矣,彼
北极玄帝象
下有龟蛇者何说也?且昔沙随程可久曰∶北方常配二物,故惟坎加习,于物为龟为蛇。余曰∶此何可以证
水火并而为肾之谬也,盖龟蛇,乃道家寓意处,谓蛇属
心火,龟属
肾水,能降此二物,不使妄动,庶坎离
得以交,而身中之丹可成。若肾则
封藏之本,精之处也,安可牵扯龟蛇而与之同类并观哉!断乎其不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