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经脉第十] 附任脉歌
任脉会阴两阴间。
曲骨毛际陷中安。
中极脐下四寸取。
关元脐下三寸连。脐下二寸
石门穴。
脐下寸半
气海全。脐下一寸
阴交穴。脐之中央号
神阙。脐上一寸为
水分。脐上二寸
下脘列。脐上
三寸名
建里。
中脘脐上四寸许。脐上五寸
上脘在。
巨阙脐上六寸五。
鸠尾蔽骨下五分。
中庭膻中
寸六取。膻中却在两乳间。膻上寸六
玉堂主。膻上
紫宫三寸二。膻上
华盖四八举。(四寸八分)膻
上
璇玑五寸八。玑上一寸
天突起。天突喉下约四寸。
廉泉颔下骨尖已。
承浆颐前唇棱下。任脉中
央行腹里。(行腹中央共二十七穴)
手太阴气绝。则
皮毛焦。
太阴者
行气温于
皮毛者也。故气不荣则皮毛焦。皮毛焦则
津液去皮
节。津液去皮节者。则
爪枯毛折。毛折者。则毛先死。丙笃丁死。火胜金也。
此论
三阴三阳之气终也。皮脉肉筋骨。
脏腑之外应也。脏腑者。
雌雄之内合也。
阴阳六气。本
于脏腑之
五行所生。气先死于外。而后脏腑绝于内也。
手太阴之气。主于皮毛。是以太阴
气绝。则皮毛焦。手太阴
主气。气主熏肤泽毛。故太阴者。行气温于皮毛者也。是以气不荣则皮毛焦。津液者。随
三焦出气
以温
肌肉。
淖泽于骨节。润泽于
皮肤。气不荣。则津液去皮节矣。津液去皮节。则爪枯毛折矣。毛
先死者。手太阴之气。先绝于外也。丙笃丁死。肺藏之气。死于内也。尚御公曰。按上古
天元
册文。丹苍素元之
天气。经于
五方分野。合化地之五行。而地之五行。上呈天之六气。五营运
论曰。神在天为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筋生心。是人之立形定气。本于五行所
生。故曰其生五。其数三。谓生于五行。而终于三阴三阳之数。是以
所生病者。脏腑五行之病生于
内也。是动者。六气之运动于外而为病也。然是动所生之病。皆终于三阴三阳之气者。脏腑五行
之气。本于天之所化。故天气先绝。而后
脏腑之气终也。朱济公曰。夫人生于地。
悬命于天。天
地合气。命之曰人。
本经论人秉天地之气所生。配合天地阴阳。
五运六气。能明乎造化死生之道。一
点灵明。与
太虚同体。万劫常存。本未尝有生。未尝有死也。张玉师曰。形谓之器。故曰无形无
患。盖既成形器。未有不损坏者也。然此一灵真性。虽千磨百炼。愈究愈精。故佛老以真空见性。
灵素二经。谓空中有真。
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脉不通则血不流。血不流则髦色不泽。故其
面黑如漆柴者。血先死。
壬笃癸死。水胜火也。
心主血脉。故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脉随气行者也。脉不通则血不流。血随
脉气流行者也。
夫心之合脉也。其荣色也。髦者。血气之所生也。故
血脉不流。则髦色不泽。
面如漆柴。
少阴气绝。
则血先死。壬笃癸死。
心脏之
火气灭也。
足太阴气绝者。则脉不荣肌肉。唇舌者。
肌肉之本也。脉不荣则
肌肉软。肌肉软则肉萎
人中满。
人中满则
唇反。唇反者肉先死。甲笃乙死。木胜土也。
足太阴之气生于脾。
脾脏荣而外主肌肉。是以太阴气绝。则脉不荣于肌肉矣。
脾开窍于口。主
为卫。使之迎粮。故唇舌为肌肉之本。脉不荣则肉萎唇反。太阴之
生气绝于外也。甲笃乙死。脾脏
之气死于内也。
足少阴气绝。则骨枯。少阴者。冬脉也。伏行而濡
骨髓者也。故骨不濡。则肉不能着也。骨肉
不相亲。则肉软却。肉软却。故齿长而垢。
发无泽。发无泽者骨先死。戊笃己死。土胜水也。
足少阴之气主骨。故气绝则骨枯。冬脉者。谓
五脏之脉气。合
四时而外濡于皮肉筋骨者也。夫
溪骨属骨。肉本于骨也。故骨不濡。则肉不能着于骨。而骨肉不相亲矣。骨肉不相亲。则骨气外
脱而齿长矣。夫肾主藏精而化血。发者。血之余也。发无泽者。
肾脏之
精气绝而骨先死矣。
足厥阴气绝则
筋绝。
厥阴者。
肝脉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
阴气而脉络于
舌本也。故
脉弗荣则
筋急。筋急则引舌与卵。故
唇青舌卷卵缩。则筋先死。庚笃辛死。
金胜木也。
足厥阴之气主筋。故气绝则筋绝矣。厥阴者肝脉。肝者筋之合。谓厥阴之气。合于肝脉。肝
脏之气。合于筋也。聚于阴气者。筋气之会于
宗筋也。筋聚于
阴器而络于舌本。故脉不荣于筋。
则筋急而舌卷卵缩矣。厥阴气绝。则筋先死。庚笃辛死。金胜木而
肝脏之木气绝也。
五阴气俱绝。则
目系转。转则目运。目运者为志先死。志先死。则一日半死矣。
此总结五脏五行之气。本于
先天之
水火也。
心系上系于目系。目系转者。
心气将绝也。火之精
为神。水之精为志。神生于精。火生于水。故志死而神先绝。所谓生则俱生。急则俱死也。天一
生水。地二生火。一日半者。一二日之间。阴阳水火之气。终于天地始生之数也。
六阳气绝。则阴与阳相离。离则
腠理发泄。
绝汗乃出。故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此言
六腑三阳之气终也。
阴阳离合论曰。未出地者。命曰
阴中之阴。已出地者。名曰
阴中之
阳。盖三阳之气。根于阴而出于阳。是以六阳将绝。则阴与阳相离矣。离则
阳气外脱。腠理发泄。
绝汗乃出。而阳气终也。三阳者。应天之气。是以旦占夕死。夕占旦死。不能终天运之
一周。尚御
公曰。此章与本经终始篇。
素问诊要经终篇。
大义相同。
经脉十二者。伏行
分肉之间。深而不见。其常见者。足太阴过于
外踝之上。无所隐故也。诸脉
之浮而常见者。皆
络脉也。
六经络。
手阳明少阳之
大络。起于
五指间。上合
肘中。饮酒者。
卫气
先行皮肤。先充络脉。络脉先盛。故卫气已平。
荣气乃满。而
经络大盛。脉之卒然盛者。皆
邪气
居之。留于
本末。不动则热。不坚则陷且空。不与众同。是以知其何脉之动也。
雷公曰。何以知
经脉之与络脉异也。
黄帝曰。经脉者。常不可见也。其
虚实也。以
气口知之。脉之见者。皆络脉也。
此申明
十二经脉之血气。与脉外皮肤之
气血。皆生于胃腑
水谷之精。而各走其道。经脉十二
者。
六脏六腑手足三阴三阳之脉。乃荣血之荣行。伏行于分肉之内。深而不见者也。诸脉之浮而常见者。皆络脉
也。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盖胃腑所生之血气。精专者
独行于
经隧。荣行于十二经脉之中。
其出于
孙络皮肤者。别走于
经别。经别者。脏腑之大络也。盖从大络而出于络脉皮肤。下行者。从
足太阴之络。而出于足之街。故其常见者。足太阴过于外踝之上。无所隐故也。上行者。从手阳
明少阳之络。注于
尺肤以上鱼。而散于五指。故曰手阳明少阳之大络。起于五指间。上合肘中。谓
行于皮肤之气血。从手阳明少阳之大络。散于五指间。复从五指之井。溜于脉中。而与脉中之血气。
上合于肘中也。夫阴阳六气。主于肤表。经云。太阴
为之行气于
三阴。
阳明者。表也。亦为之行
气于三阳。盖手太阴主气而外主皮毛。手阳明为太阴之合。故亦为之行气于肤表也。
手少阳主气。
为厥阴
包络之腑。
心主包络。主行血于脉中。少阳主行血于脉外。是以手阳明少阳之大络。主行胃
腑所出之血气。而注于络脉皮肤之间。
玉版篇曰。胃者。水谷血气之海也。海之所行云气者。天下也。
胃之所
出血气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
缪刺篇曰。
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
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也。是血气之行于脉外者。外内出入。
各有其道。故复引饮酒者以证明之。夫酒者。水谷之悍液。卫者。水谷之
悍气。故饮酒者。液随卫气而
先行皮肤。是以面先赤。而
小便独先下。盖先通调四布于外也。津液随卫气先行皮肤。先充络脉。络
脉先盛。卫气已平。荣气乃满。而经脉大盛。此血气之从皮肤而络。络而脉。脉而经。盖从外而
内也。如十二经脉之卒然盛者。皆邪气居于脉中也。本末者。谓十二经脉之有本标也。如留于脉
而不动则热。不留于脉。则脉不坚而外陷于肤空矣。此十
二经脉之流行出入。不与络脉大络之众同也。是以知何脉之动也。以气口知之。气口者。手太阴之两
脉口也。此言荣血之行于十二经脉中者。乃伏行之经脉。以手太阴之气口知之。血气之行于皮肤而
见于络脉者。候见于
人迎气口也。此节凡四转。盖以申明十二经脉之血气。与皮肤之气血。各有出
入之道路。再按、十二经脉之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周而复始者。乃荣血之行于脉中也。
十二经脉之皆出于井。溜于荥。行于经。入于合者。乃皮肤之气血。溜于脉中。而与经脉之血气。
合于肘膝之间。本篇之所谓六经脉。手阳明少阳之大络起于五指间。上合肘中者是也。本经痈疽篇
曰。余闻肠胃
受谷。
上焦出气。以温分肉而养骨节。通腠理。
中焦出气如露。上注谷。而渗孙
脉。津液和调。变化而赤为血。血和则
孙脉先满溢。乃注于络脉皆盈。乃注二经脉。阴阳已张。因
息乃行。行有经纪。周有
道理。与天协议。不得休止。此水谷所生之津液。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
渗于孙络。化赤为血。而溢于经脉。本篇之所谓饮酒者。卫气先行皮肤。先充络脉。络脉先盛。卫
气已平。荣血乃满。而经脉大盛是也。是脉外之气血。一从经隧而出于孙络皮肤。一随三焦出气以
温肌肉。变化而赤。是所出之道路有
两歧也。其入于经也。一从指井而溜于经荥。一从皮肤而入
于络脉。是所入之道路有两歧也。其经脉之血气。行于脉外。从本标而出于
气街。本篇之所谓留于
本末。不动则热。不坚则陷且空。不与众同是也。此血气出入之道路。合于天地阴阳。五运六气。
乃本经之大关目。故不厌烦赘而详言之。学人亦不可
不用心参究者也。夫血气之从经隧而出于孙
络皮肤者。海之所以行云气于天下也。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者。应
司天在泉。水随气而营运于肤
表也。肤表之气血。入于脉中。应天运于
地之外。而复通贯于地中。经脉之血气。行于皮肤之外。犹地之百川。
流注于泉下。而复营运于
天表也。此天地上下升降外内出入之相通也。人合天地阴阳之道。营运不息。可以与天地相参。如
升降息。则
气立狐危。出入废。则
神机化灭矣。
雷公曰。细子无以明其然也。黄帝曰。诸络脉皆不能经
大节之间。必行
绝道而出入。复合于
皮中。其会皆见于外。故诸刺络脉者。必刺其
结上甚血者。虽无结急取之。以泻其邪。而出其血。
留之发为痹也。凡诊络脉。脉色青则寒且痛。赤则有热。胃
中寒。
手鱼之络多青矣。胃中有热。鱼
际络赤。其暴黑者。留久痹也。其有赤有黑有青者。
寒热气也。其青短者。
少气也。凡刺寒热者。
皆多
血络。必间日而一取之。血尽乃止。乃调其虚实。其青而短者少气。甚者泻之则闷。闷甚则
仆。不得言。闷则急坐之也。
此复申明上文之义。盖假病刺以证血气之生始出入。下经曰。先度其骨节
大小广狭。而
脉度
定矣。盖十二经脉。皆循于
骨节间而为长短之度。其络脉皆不能经大节之间。必行绝道而出入。绝
道者。别道也。盖胃腑所出之血气。行于经别者。从经别而出于络脉。复合于皮中。其血
气色脉
之会合。皆见于外。故刺诸络脉者。必刺其结上。甚血者。虽无结急取之。以泻其邪。而出其血。
留之发为痹也。经云。病在阴者名为痹。盖皮肤络脉之邪。留而不泻。则入于分肉筋骨之间而为痹。
与邪
居经脉之中。留于本末。不动则热之不同也。诊、视也。凡诊络脉。脉色青则寒。赤则有热。
盖
浮络之血气。皆见于皮之部也。胃中寒。手鱼之络多青。胃
中热。
鱼际络赤。盖皮络之气血。本
于胃腑所生。从手阳明少阳。注于尺肤而上鱼也。气者。三阴三阳之气。胃腑之所生也
少气甚者。泻之则闷。气益虚而不能行于外也。闷甚则仆不能言者。谓阴阳六气。生于胃腑水谷之
精。而本于先天之水火也。少阴之
气厥于下。则仆而不得言。故闷则急坐之。以启少阴之气。即如上
文之缓带被发。大杖重履而步之一法也。
高士宗曰。
上节以十二经脉。分别卫气血气之行于皮
肤络脉。此节单论皮肤络脉。以复申明上文之义。黄载华曰。
冲脉任脉。皆起于
胞中。上循背
里。为
经络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会于
咽喉。别而络唇口。血气盛。则充肤热肉。血独
盛。则淡渗皮肤。生
毫毛。是脉外之气血。又从冲脉而散于皮毛。故曰复合于皮中。其会皆见于
外。谓经别所出之血气。与冲脉所出之血气。会合于皮中。当知皮肤血气所出之道有三径也。
手太阴之别。名曰
列缺。起于腕上分间。并太阴之经。直入
掌中。散入于鱼际。其病实则手
锐掌热。虚则欠
KT。小便遗数。取之去腕半寸。别走阳明也。(KT同数叶朔)
经别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别者。谓十二经脉之外。别有经络。
阳络之走于阴。
阴络之走
于阳。与经脉缪处。而各走其道。即缪刺篇之所谓大络者。左注右。右注左。与经相干。而布于
四末。不入于
经俞。与经脉缪处者是也。玉版论之所谓胃者。水谷血气之海也。海之所行云气者。
天下也。胃之所出血气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盖胃腑所生之血气。其精专者
独行于经隧。从手太阴
肺脉。而终于
足厥阴肝经。此荣血之循行于十二经脉之中。一脉流通。环转
不息者也。其血气之四布于皮肤者。从脏腑之
别络而出。虽与经相干。与经
并行。而各走其道。出
于孙络。散于皮肤。故手太阴之经。别曰列缺。
手少阴之经。别曰
通里。
足太阳
曰
飞扬。
足少阳曰
光明。与手足之
井荥输经
合穴不相干也。曰太阴少阴。曰
太阳少阳。与脏腑之
经脉各缪处也。此胃腑之血气。四布于肤表之阳分者。从大络而出于孙络皮肤。从络脉而阴走于阳。
阳走于阴。如江河之外。别有江河。江可通于河。河可通于江。与经脉之荣血。一以贯通者不相同
也。故手太阴之别。名曰列缺。起于腕上分间。分间者。谓手太阴之经脉。与经别之于此间而相
分也。并太阴之经者。并太阴之经脉而行也。散入于鱼际。谓入鱼际而散于皮肤。即上文之所谓诸
络脉必行绝道而出入。复合于皮中。其会见于外也。实则
手锐掌热。气盛于外也。虚则欠KT。
小便遗数。
气虚于内也。盖肤表之血气。由脏腑经隧之所生也。当取之去腕半寸。即列缺穴间。别
走阳明者。阴络之从此而别走于阳也。尚御公曰。此篇病证。与缪刺篇之不同。缪刺篇论邪客于
皮肤孙络。溜于大络而生奇病。病从外而内也。此篇论本气之虚实。病从内而外也。故曰诸络脉
必行绝道而出入。朱济公曰。如手太阴之列缺。手阳明之
偏历。虽非井荥输经。然亦系经脉之穴。
盖经别之各走其道。布于四末。与经相干。于列缺通里诸经之间。复别而上行。并经而入掌。散于
络脉。而合于皮中者也。张玉师曰。
皮部论云。欲知皮部。以经脉为纪。
阳明之阳。名曰
害蜚。
视其上下有浮络者。皆阳明之络也。
少阳之阳。名曰
枢持。
少阴之阴。名曰
枢儒。凡
十二经络脉者。
皮之部也。是皮部之络脉。虽以经脉为纪。并循于十二经脉之部。然从大络而出。别走其道。与经
脉缪处。故有害蜚枢持之别名。同学之士。当于灵素二经。细心合参。其义始得。
手少阴之别。名曰通里。去腕一寸半。别而上行。循经入于心中。系舌本。属目系。其实则
支膈。虚则不能言。取之
掌后一寸。别走太阳也。
手少阴之别络。与经相干。名曰通里之间。去腕一寸半。别经而上行。循经入于心中。系舌本。
属目系。其气实。膈间若有所支而不畅。虚则不能言。盖
心主言。而经别络舌本也。掌后一寸。乃
别走于太阳之络脉处。故取阴阳分行之处而刺之。按心脉上挟咽。系目系。经别系舌本。属目系。
盖经别并经而行也。
手心主之别。名曰
内关。去腕二寸。出于两筋之间。循经以上系于
心包络。心系实则
心痛。虚
则为头强。取之两筋间也。
手心主之别络。与经相干于内关之间。去腕二寸。别经脉而出于两筋之内。循经并行。上系于
心包络。心系实则心痛。心系与包络之相通也。虚则为头强。盖包络主行血脉。脉气虚。故头强也。
按
十二经别。皆阳走阴而阴走阳。此不曰别走少阳。或简脱也。
手太阳之别。名曰
支正。
上腕五寸。内注少阴。其别者上走肘。络肩。实则节弛肘废。虚则
生疣。小者如指痂疥。取之所别也。(音偶疣音尤)
上腕五寸。乃
手太阳经之支正。太阳之经别。布于四末。与经相干。名曰支正之间。内注于
手少阴之别络。其别行者上走肘。络肩。手太阳
小肠主液。实则津液留滞。不能淖泽于骨。是以
节弛肘废。
三因曰。气虚不行则生疣。小者如指上之痂疥。即痤之类。
气郁之所生也。
手阳明之别。名曰偏历。去腕三寸。别入太阴。其别者。上循臂。乘肩。上
曲颊偏历。其别
者。入耳合于
宗脉。实则龋聋。虚则齿
寒痹隔。取之所别也。
去腕三寸。乃手阳明经之偏历。手阳明之别络。布于四末。与经相干于偏历之间。而别入于太
阴之经别。其别行者。上循臂。乘肩。上曲颊。遍络于齿。又其别者。入
耳中。合于宗脉。实则
气滞而为
齿痛耳聋。虚则齿痹隔。盖手阳明主行血气于皮肤。以温肌肉。虚则不行于外。故为齿
寒而痹闭阻隔也。尚御公曰。取之别者。为
偏齿入耳之别络。非偏历也。十二络皆同。
手少阳之别。名曰
外关。去腕二寸。外绕臂。注
胸中。合心主。病实则
肘挛。虚则不收。取之
所别也。
去腕二寸。乃手少阳经之外关。少阳之别络。布于四末。与经相干于外关之间。外行绕臂。注胸
中。合心主之大络。病实则肘挛。虚则不收。
少阳厥阴之主筋也。
足太阳之别。名曰飞扬。去踝七寸。别走少阴。实则鼽窒头
背痛。虚则
鼽衄。取之所别也。
踝上七寸。乃足太阳经之飞扬穴。足太阳之别络。与经相干于飞扬之间。不入于经俞。别走于
足少阴之络。实则鼽窒背痛。虚则鼽衄。盖别络并经而循于头背也。
足少阳之别。名曰光明。去踝五寸。别走厥阴。下络
足跗。实则厥。虚则痿。坐不能起。取
之所别也。
踝上五寸。乃足少阳经之光明。少阳之大络。与经相会于光明之间。别走于厥阴之别络。下络
足跗。少阳主初阳之气。实则
胆气不升。而逆于下则为厥。气虚则为痿。坐不能起。
足阳明之别。名曰
丰隆。去踝八寸。别走太阴。其别者。循
胫骨外廉。上络头项。合诸经之气。
下络
喉嗌。其
病气逆。则
喉痹卒喑。实则狂癫。虚则足不收。胫枯。取之所别也。
去足踝八寸。乃
足阳明经之丰隆。阳明之别络。与经相会于丰隆之间。而别走于
足太阴之别
络。其别行者。并经脉而循于胫骨外廉。上络头项。十
五大络之气血。皆本于胃腑水谷之所生。是
以足阳明之络。与诸经之气相合。其病气逆。则喉痹卒喑。经别之络于喉嗌也。实则气厥于下而
为
癫狂。血气虚则足不收。胫枯。取之所别也。
足太阴之别。名曰
公孙。去
本节之后一寸。别走阳明。其别者。入络肠胃。
厥气上逆则
霍乱。实
则肠中切痛。虚则
鼓胀。取之所别也。
去足
大趾本节之后一寸。乃足太阴之公孙穴。太阴之别络。
分布于足。与经相干于公孙之间。
而别走于阳明之络。其别行者。入络肠胃。厥气上逆。则为霍乱。气有余而实。则为肠中切痛。不
足而虚。则为鼓胀。当取之所别也。
足少阴之别。名曰
大钟。当踝后绕跟。别走太阳。其别者。并经上走于
心包下。外贯
腰脊。其
病气逆则烦闷。实则
闭癃。虚则
腰痛。取之所别也。
当踝后绕跟处。乃足少阴经之大钟。少阴之别络。与经相会于大钟之间。而别走于太阳。其别
行者。并经而行。上走于心包络之下。外贯腰脊。其病气逆则烦闷。
水气上乘于心故烦闷。实则
闭癃。别走太阳。而
膀胱之气不化也。虚则腰痛。腰者
肾之府也。按手少阳三焦。
手厥阴包络之
气。皆本于肾脏之所生。故并经上走于心包下。盖包络之气。生于肾脏。注于络中。并经而上也。
足厥阴之别。名曰
蠡沟。去
内踝五寸。别走少阳。其别者。经胫上睾。结于茎。其病气逆。则
睾肿
卒疝。实则
挺长。虚则暴痒。取之所别也。
去内踝五寸。乃是厥阴经之蠡沟。厥阴之别络。分布于足。与经相干于蠡沟之间。而别走于
少阳之络。胫、足。睾、
睾丸。即阴子也。茎、
阴茎。乃前之宗筋。挺、即阴茎也。取之所别
者。取别走少阳之络。所谓阳取阴而阴取阳。左取右而右取左也。
任脉之别。名曰
尾翳。下鸠尾。散于腹。实则
腹皮痛。虚则痒瘙。取之所别也。
按任脉起于中极之下。以上毛际。循腹里。
上关元。至咽喉。上颐循面入目。所谓尾翳者。即
鸠尾之上。盖任脉之别络。出于
下极。并经而上。复下于鸠尾。以散于腹。
络气实则
腹皮急。虚则
痒瘙。当取之所别络也。
督脉之别。名曰
长强。
挟脊上项。散头上下。当
肩胛左右。别走太阳。入贯膂。实则
脊强。虚
则
头重高摇之。挟脊之
有过者。取之所别也。
按、
督脉起于
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
庭孔。其孔。
溺孔之端也。其络循阴器。合篡间。绕
篡后。别绕臀。至少阴与
巨阳中络者合少阴。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与太阳起于目内。上额交
巅。上入络脑。还出别下项。循
肩膊内。挟脊抵腰中。上循膂络肾。其男子循茎下至篡。与女子
等。其少腹直上者。贯
脐中央。上贯心入喉。上颐环唇。上系两目之下中央。盖督脉总督一身之
阳。应天道之绕地环转。是以下行而上者。循茎至篡。从少
腹贯脐中央。入喉上颐。环唇系目。其上行而下者。起于目内。上额交巅。下项挟脊抵腰中。而
环转于周身之
前后也。其督脉之别络。出于长强之分。挟脊上行。散于头上。是督脉之行于脊膂者。
从头项而下行。别络之从下而上行于头项也。虚实者本气之实虚。有过者。有过之脉。邪气之所
客也。尚御公曰。以有过之脉。总结于督脉之后。盖申明虚实者。乃本气之实虚。非邪实也。朱
永年曰。按任督之大络。与经脉交相
逆顺而行。当知十二别络。虽循经并行。亦往来逆顺者也。
脾之大络。名曰
大包。出
渊液下三寸。布
胸胁。实则身尽痛。虚则
百节尽皆纵。此脉若
罗络
之血者。皆取之。脾之大络脉也。
大包乃
脾经之
穴名。在
足少阳胆经渊液之下三寸。脾之大络。循脾经之大包。而四布于胸胁。
实则身尽痛。虚则百节尽皆纵。罗络之血者。谓大络之血气。散于周身之孙络皮肤。若罗纹之纵横
而络于身也。夫脾之有大络者。脾主为胃行其津液。灌溉于五脏四旁。从大络而布于周身。是以病
则一身尽痛。百节皆纵。而血络之若罗纹。以络于周身。足太阴之大络者。只并经而行。散血气于
本经之部分。是以足太阴脾脏之有二络也。如曰
脾足太阴之脉。兼是动所生而言也。曰足太阴之
大络。曰脾之大络。分脾脏
经气而言也。
凡此
十五络者。实则必见。虚则必下。视之不见。求之上下。
人经不同。络脉异所别也。
凡此十五大络之血气充实。则外溢于孙络皮肤。故实则必见。虚则
下陷于内之大络。故视之
不见也。求之上下者。谓络脉之相交于上
下阴阳之间。病在上者求之下。病在下者求之上。病在
阴者取之阳。病在阳者
取之阴也。夫十五大络。虽与经相干。而布于四末。其气无常处。不入于经俞。与经脉缪处。故与
人之经脉不同。而络脉异所别也。尚御公曰。经脉有经脉之络脉。经别有经别之络脉。故曰络脉异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