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自汗
伤寒自汗。何以明之。自汗者。谓不因发散而
自然汗出者是也。
内经曰。
阳气卫外
而为固也。卫为阳。言卫护
皮肤。肥实
腠理。禁固
津液。不得妄泄。汗者干之而出。邪
气干于
卫气。气不能卫固于外。则皮肤
为之缓。腠理为之疏。由是而津液妄泄。
然润。然出。谓之自汗也。如
发热自汗。出而不愈。此卫气不和。
风邪干于卫
也。
太阳中。汗出
恶寒。
身热而渴者。
暑邪干于卫也。
多汗出而濡。此其
风湿甚者。
湿邪干于卫者也。是知卫气固护津液。不令妄泄。必为
邪气干之而出也。
风寒暑
湿之毒。为
四时之气。
中人则为伤寒。风与
暑湿为邪。皆令自汗。惟
寒邪伤人。独不
汗出。寒伤荣而不伤卫。卫无邪气所干。则
皮腠得以密。津液得以固。是以汗不出
也。及其寒渐入里。传而为热。则亦使自汗出也。盖热则荣卫通。腠理开而汗泄矣。
然自汗之证。又有
表里之别焉。
虚实之异焉。若汗出
恶风。及微恶寒者。皆表未解
也。必待发散而后愈。至于漏不止而恶风。及
发汗后恶寒者。又皆表之虚也。必待
温经而后愈。诸如此。皆邪气在表也。若汗出不恶寒者。此为表解而里未和也。经
曰。
阳明发热汗出。此为越热。又曰
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又非若邪气在表
而汗出之可缓也。伤寒自汗之证为常也,设或汗出发润。与其出之如油或大如
贯珠。着身出而不流。皆为不治之证也。必手足俱周。遍身悉润。然一时间许。
烦热已而身凉和。乃为佳矣。此则
阴阳气和。水升火降。荣卫通流。邪气出而解者
也。内经曰。阳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此之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