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明理论》
书名:伤寒明理论朝代:宋作者:成无己时间:公元1142年

[卷上] 自汗

    伤寒自汗。何以明之。自汗者。谓不因发散而自然汗出者是也。内经曰。阳气卫外 而为固也。卫为阳。言卫护皮肤。肥实腠理。禁固津液。不得妄泄。汗者干之而出。邪 气干于卫气。气不能卫固于外。则皮肤为之缓。腠理为之疏。由是而津液妄泄。 然润。然出。谓之自汗也。如发热自汗。出而不愈。此卫气不和。风邪干于卫 也。太阳中。汗出恶寒身热而渴者。暑邪干于卫也。多汗出而濡。此其风湿甚者。 湿邪干于卫者也。是知卫气固护津液。不令妄泄。必为邪气干之而出也。风寒暑 湿之毒。为四时之气中人则为伤寒。风与暑湿为邪。皆令自汗。惟寒邪伤人。独不 汗出。寒伤荣而不伤卫。卫无邪气所干。则皮腠得以密。津液得以固。是以汗不出 也。及其寒渐入里。传而为热。则亦使自汗出也。盖热则荣卫通。腠理开而汗泄矣。 然自汗之证。又有表里之别焉。虚实之异焉。若汗出恶风。及微恶寒者。皆表未解 也。必待发散而后愈。至于漏不止而恶风。及发汗后恶寒者。又皆表之虚也。必待 温经而后愈。诸如此。皆邪气在表也。若汗出不恶寒者。此为表解而里未和也。经 曰。阳明发热汗出。此为越热。又曰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又非若邪气在表 而汗出之可缓也。伤寒自汗之证为常也,设或汗出发润。与其出之如油或大如 贯珠。着身出而不流。皆为不治之证也。必手足俱周。遍身悉润。然一时间许。 烦热已而身凉和。乃为佳矣。此则阴阳气和。水升火降。荣卫通流。邪气出而解者 也。内经曰。阳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此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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