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方论序
制方之体。宣、通、补、泻、轻、重、涩、滑、燥、湿
十剂是也。制方之用。大、小、缓、急、奇、耦、复
七方
是也。是以制方之体。欲成七方之用者。必本于
气味生成。而制方成焉。其寒、热、温、
凉、
四气者生乎天。酸、苦、辛、咸、甘、淡、六味者成乎地。生成而
阴阳造化之机存焉。是
以一物之内。气味兼有。一药之中。理性具矣。主对治疗。由是而出。斟酌其宜。参合
为用。
君臣佐使。各以相宜。宣摄变化。不可胜量。一千四百五十三病之方。悉自此
而始矣。其所谓君臣佐使者。非特谓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
中药一百二十种为
臣。下药一百二十五种为佐使。
三品之君臣也。制方之妙。的与病相对。有毒
无毒。
所治为病主。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择其
相须相使。制其
相畏相
恶。去其
相反相杀。君臣
有序。而方道备矣。方宜
一君二臣。三佐
五使。又可一君三
臣。九佐使也。多君少臣。多臣少佐。则气力不全。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
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
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
近者奇之。
远者偶之。所谓
远近者。身之
远近也。在外者身半以上。同天之阳。其气为近。在内者身半以下。同地之阴。其气
为远。心肺位膈上。其脏为近。肾肝位膈下。其脏为远。近而奇偶。制小其服。远而奇
偶。制大其服。肾肝位远。数多则其
气缓。不能速达于下。必剂大而数少。取其气迅
急。可以走下也。心肺位近。数少则其气急。不能发散于上。必剂少而数多。取其气
易散。可以补上也。所谓数者。肾一、肝三、脾五、心七、肺九。为
五脏之常制。不得越者。
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又急则气味浓。缓则气味薄。随其攸利而施
之。远近得其宜矣。
奇方之制。大而数少。以取迅走于下。所谓下药不以偶。
偶方之
制。少而数多。以取发散于上。所谓汗药不以奇。经曰。汗者不以奇。
下者不以偶。处
方之制。无逾是也。自评古
诸方。历岁浸远。难可考评。惟
张仲景方一部。最为众方
之祖。是以仲景本伊芳尹之法。伊芳尹
本神农之经。医帙之中。特为枢要。参今法古。不
越亳末。实乃大圣之所作也。一百一十二方之内。择其医门常用者方二十首。因
以方制之法明之。庶岁少发古人之用心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