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瘟疫论》
书名:广瘟疫论朝代:明·崇祯末年作者:吴又可时间:公元1641年

[卷之四] 清法

    时疫热证,未有不当清者也。其在表宜汗,使热从汗泄,汗法清法也;在里宜下,使热从下泄,下法亦清 法也。若在表已得汗而热不退,在里已下而热不解,或本来有热无结,则惟以寒凉直折以清其热而已,故清法可济 汗、下之不逮,三者之用,可合而亦可分。时疫当清者十之六、七,则清法不可不细讲也。 凡清热之要,在视热邪之浅、深。热之浅者在营卫,以石膏黄芩为主,柴胡葛根为辅;热之深者在胸膈, 花粉知母、蒌仁、栀子豆豉为主。热在肠胃者,当用下法,不用清法,或下而兼清亦可。热入心包者,黄连犀角羚羊角为主。热直入心脏,则难救矣,用牛黄犹可 十中救一,须用至钱许,少则无济,非若小儿惊风诸方,每用分许即可有效。 当清诸证,详列于下∶ 热在营卫证∶身热汗自出,不恶寒恶热身重,头 面项红肿,周身红肿,斑疹鼻孔干,唇燥,烦躁遗尿舌苔白。 热在胸膈证∶身热反减,渴,呕,咳,咽干谵语,多言,胸前红肿,舌苔浓白。 热在肠胃证∶便血便脓血。余悉见下证条中。 热在心包及心证∶狂,昏沉,多睡,舌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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