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 和法
寒热并用之谓和,补泻
合剂之谓和,
表里双解之谓和,平其亢厉之谓和。所谓寒热并用者,因
时疫之热夹有
他邪之寒,故用此法以和之也。凡方中有
黄连与
生姜同用,
黄芩与
半夏同用,
石膏与
苍术同用,
知母与
草果同用
者皆是。所谓补泻合用者,因时疫之
邪气实,人之
正气虚,故用此法以和之。凡方中有参、、归、芍与硝、
黄、枳、朴同用者是。所谓表里双解者,因疫邪既有
表证,复有
里证,故用此法以和之。凡方中有麻、葛、羌、
防、柴、前与硝、黄、栀、芩、苓、泽、枳、朴合用者是。所谓平其亢厉者,因时疫之大势已去,而余邪未解,
故用此法以和之,或用
下法而小其剂料,缓其时日;或用
清法而变其
汤剂,易为丸散者皆是。凡此
和法,虽名为
和,实寓
有汗、下、清、补之意,疫邪尤有宜和者。
凡热不清,用清凉药不效,即当察其热之所附丽。盖无所附丽之热,为虚而无形之气。如盛夏炎蒸,遇风雨即
解,故人身之热,气清即退。有所附丽之热,为实而有物。如洪炉柴炭,虽沃以水,尤有沸腾之忧,必撤去柴炭
而热始退。凡热之所附丽,非痰即滞,非滞即血,径清其热,不去其物,未能有效。必视其附丽何物,于清热
诸方
加入何药,效始能捷。此和法之
精微神变者也。
宜和之证,详列于下∶
寒热往来,
盗汗,
口苦,
咽干,
头眩,
舌强,渴,
胸胁满,
耳聋,
小便黄,
呕吐下利
而
心下痛,
口干舌强而
恶寒,
大小便闭而寒热,
痞满而悸,二便自利而
舌苔,
形体瘦损而舌苔。凡此表、里、虚、
实、寒、热相兼者不可枚举,引此数端,可以类推,其有似和而实非和证者,详后辨似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