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 伤寒病诸候下(凡四十四论)] 五十一、伤寒百合病
百合病者,谓无
经络,
百脉一宗,悉致病也。多因
伤寒虚劳,大病之后不平复,变成斯
疾也。其状,意欲食,复
不能食,常
默默,欲得卧,复
不得卧,欲出行,复不能行,饮食或
有美时,或有
不用饮时。如强健人,而卧不能行,如有寒,复如无寒,如有热,复如无热,
口苦,
小便赤黄。
百合之病,诸药不能治,得药则剧
吐利,如有神灵者。
身形如和,其人脉
微数,每尿辄
头痛,其病六十日乃愈。若尿头不痛,淅
淅然者,四十日愈。若尿快然,但眩
者,二十日愈。体证或未病而预见,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一月微见,其状,
恶寒
而呕者,病在
上焦也,二十三日当愈。其状,
腹满微喘,
大便坚,三四日一大便,时复小
溏者,病在
中焦也,六十三日当愈。其状,
小便淋沥难者,病在
下焦也,四十三日当愈。
各随其证,以治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