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病源候论》
书名:诸病源候论朝代:隋作者:巢元方时间:公元614年

[卷之三十六 兽毒病诸候(凡四论)] 四、狗啮重发候

    凡被狗啮,疮,忌食落葵狗肉。云∶虽瘥,经一二年,但食此者必重发。重发者,与 初被啮不殊。其狗啮疮重发,则令人狂乱,如狗之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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