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六 金疮病诸候(凡二十三论)] 六、金疮肠断候
夫金疮肠断者,视病深浅,各有死生。肠一头见者,不可连也。若
腹痛短气,不得饮食
者,
大肠一日半死,
小肠三日死。肠两头见者,可速续之。先以针缕如法,连
续断肠,便取
鸡血涂其际,勿令
气泄,即推内之。肠但出不断者,当作
大麦粥,取其汁,持洗肠,以水渍
内之。当作研米粥饮之。二十余日,稍作强糜食之,百日后乃可进饭耳。饱食者,令人肠痛
决漏。常服钱屑散。
若肠腹HT从疮出,有死者,有生者,但视病取之,各有吉凶。HT出如手,其
下牢核,
烦满短气,发作有时,不过三日必死。HT下不留,安定不烦,
喘息如故,但
疮痛者,当以生丝缕系绝其
血脉,当令一宿,乃可截之。勿闭其口,膏稍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