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辩太阳阳明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四逆汤方
(正解见中卷
少阴病中)
琥按上汤。治上条证。若重发其汗。复加
烧针者夫重
发汗。则阳亡而气欲脱。故用
干姜附子。以
回阳助气。加
烧针。则阴受伤而血不流。故用
炙甘草。以和其血。兼扶其阴。此亦借用之方。非若少阴病。脉
沉厥逆。此方为正
治之药也。
或问重发汗为
亡阳。
阳气虚而用
四逆。固矣。加烧针。不无
火逆之患。何以仍用
四逆汤。余答云。
热病阳气有
余。加烧针。则为火逆。寒病
阴寒用事。加烧针。徒耗其阳。兼损其阴。
气血受伤。
寒气反入。后条辩所云治之一
误。寒即中于
治法中矣。医者可不慎之。
问曰。证象阳旦。
按法治之而增剧厥逆。咽中干。两胫
拘急而
谵语。师曰言
夜半手足当温。两脚当伸。后如师
言。何以知此。答曰。
寸口脉浮而大。浮则为风。大则为虚。风则生
微热。虚则两胫挛。病证象
桂枝。因加附子参
其间。增桂。令汗出。附子
温经。亡阳故也。厥逆。咽中干。
烦躁。
阳明内结。谵语烦乱。更饮
甘草干姜汤。夜半
阳气还。两足当热。胫尚微拘急。重与
芍药甘草汤。尔乃胫伸。以
承气汤。微溏。则止其谵语。故知病可愈。(此
条问答。补亡论郭白云云。此重解释前段。误用
桂枝汤证。阳旦者。即桂枝汤中加
黄芩之别名也。
阳旦汤本治
阳证。
以前条脉浮
自汗出之
阴证相似。遂按阳旦汤法治之。其增剧者。盖前此误用桂枝。此则更加黄芩。误之误矣。厥逆。
咽中干。两胫拘急而谵语者。此病增剧之形也。病既剧矣。师能决其向愈之时。卒如其言者。何也。师盖诊其脉。
验其证。而知其为风虚之候微热是假。
虚寒是真。故见两胫挛也。据师之意。以前证象桂枝矣。还宜加附子。参入
乎其间为
正治。乃用
桂枝加附子汤主之。更增桂。能令汗出。以散其
风邪。参用炮附子。为能温经而补虚。以上证
亡阳。无热可发故也。今者。见证不明。而以阳旦汤治之。以致前厥逆
咽干等证。须改用
甘草干姜等汤一如前条法
救之。夜半者。阴极而阳气当回之时也。故其病可愈。条辩云。末后不复言重发汗已下等文者。以其或然或不然也。
○按阳旦汤。见活人书第十八卷杂方中。即桂枝汤加黄芩二两。治
中风伤寒。脉浮
发热。往来汗出
恶风者。
尚论篇
纽
合阴旦汤。极闸人问答示奇。大失仲景立论之旨。)
上四条证。(见原论中第二卷
太阳病治法上第五)
下之后复发汗昼日烦躁
不得眠。夜而安静。不呕不渴。无
表证。脉沉微。身无大热者。
干姜附子汤主之。(此
条系
中寒证。汗下
颠倒所至。夫阴证可下。原有
调胃承气汤。少与微溏之例。阴证发汗。原有
麻黄附子细辛汤。微
汗之法。医者不明其理。竟过与承气汤下之后。虚阳外走。必有微热。复与麻黄等汤以发之。成注云。
表里俱虚也。
昼日主阳。
阳虚欲复。与阴寒之邪交争。故烦躁不得眠。乃
虚烦虚躁也。夜主阴。纯阴用事。阳气
太虚。不能与邪
相争。故主安静。不呕不渴者。里无热也。身无大热者。表无热也。脉沉为
寒邪胜。微为阳气虚。故与干姜附子汤。
以退阴复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