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附后贤治中寒方论变法] (添加)减味五积散方
苍术(去皮)陈
橘皮(去白各三两)官桂
川芎(各一两)浓朴
半夏(各
姜汁制一两五钱)
茯苓(去皮)
干姜(各一两)
枳壳(
麸炒二两)
白芷甘草桔梗(各一两)
附加减法治
太阴经中寒。面黄洁。脉沉而缓迟。
腹痛厥逆
吐利。加
白术土炒一两半。本方中干姜再加一倍。虚者。
用原方
中人参二两。
又腹痛。
古方不论
寒热。皆用
芍药。愚谓非
中寒所宜。若痛甚者。本方中官桂再加一倍。呕不止。加
丁香七粒同煎。
如吐者。去白术。加
生姜三片。合后共六片同煎。利多及反渴者。还加术。如悸者。本方中茯苓再加一倍。治
少阴经中
寒。面红赤。(乃虚阳泛上。水极似火之色。)身冷。脉沉细微欲脱。加炮
附子一枚。虚者。用原方中人参二两。脉不出
者。加至三两。又
面赤者。再加连须
葱白三茎同煎。
冷汗不止。本方中去苍术。又官桂换
桂枝。
反发热者。用原方中麻
黄一两。再加
细辛一两。
咽痛。本方中桔梗再加一倍。治
厥阴经中寒。
面青黑。脉沉而弦弱。
头痛厥冷。
囊缩入腹。加
吴茱萸。
盐汤泡一两半。再用原方中
当归一两半。
转筋。加
木瓜一两。
蛔厥者。本方中去甘草。加
乌梅三个同煎。又挟
风。
眩晕不仁。加
防风一两。挟湿。肿满酸疼。本方中苍术再加一半。共成四两五钱。挟气。攻刺作痛。加
木香五分。
水磨。冲和煎药内服。
血脉凝泣。
原方中当归再加一倍。共成三两。
肢节疼痛。倍加桂。共成三两。
右为末。每服四钱。水一盏半。生姜三片。煎至七分。去滓
温服。
琥又按
五积散。原方。共一十六味。上方减存止一十二味。大抵温胃之药居多。盖内食生冷。
外感寒邪。
胃气受伤。
故原方中白芷乃
阳明经药。余亦存而不减。但
白芍酸寒。恐非中寒所宜。故独减去
不用。其余如
麻黄当归
人参等。于加
药法中。因人
虚实。在气在血。宜表宜补而用之。自无误也。
庞安时曰。经云。
阳虚则外寒。
阴虚则内热。
阳盛则外热。
阴盛则内寒。以此别之。若
阴独盛而
阳气暴绝。必
四肢
逆冷。
脐腹筑痛。身疼如被杖。面青。或吐或利。脉细欲绝。名曰
阴毒也。须急灸脐下。服以辛热之药。令阳气复生。
然汗出而解。
千金阴毒
甘草汤方治
伤寒初病一二日。便结成阴毒。或服药六七日以上。至十日。变成阴毒。
身重背强。
腹中绞痛。
咽喉不利。毒瓦斯攻心。
心下坚强。
短气不得息。
呕逆。
唇青面黑。四肢厥冷。其脉沉细紧数。仲景云。此阴毒之候。身
如被打。五六日可治。至七日。不可治也。
甘草
升麻(各半两)当归蜀椒(各六铢)
鳖甲(一两)
上
五味。咀。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分三服。如人行
五里。顺更进一服。温覆
发汗。毒当从汗出则愈。若不汗。
则不除。重作服。(庞氏方有桂枝
雄黄。愚以上方。宜加
肉桂半两。雄黄不必用也。)
琥按上方。实出仲景
金匮要略中。金匮云。
阳毒之为病。面赤斑斑如锦文。
咽喉痛。
吐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
治。
升麻鳖甲汤主之。阴毒之为病。面
目青。
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去雄黄蜀椒
主之。孙
真人千金方。分为二汤。其治阳毒者。名
升麻汤。即金匮方。六味中去鳖甲。反加桂心是也。又于六味中。止
去雄黄。治阴毒。名甘草汤。即上
汤方是也。愚以阴毒为阳气暴绝。不用辛热之剂。何能以
回阳。若然。则是升麻汤中
宜去椒。甘草汤中宜加桂。为妥。蕲水庞安时于二汤中。椒桂雄黄皆用之。殊出不解。
琥又按阴毒之病。乃
阴寒之毒。深入
三阴。三阴之脉。皆行于腹。太阴挟咽连
舌本。少阴循
喉咙挟舌本。厥阴循喉
咙之后。上入
颃颡。又太阴之支。别
上膈。注心中。少阴之脉。出络心。注
胸中。厥阴之脉。别贯膈上注肺。寒邪中于
三阴之经。故见腹中绞痛。咽喉不利。毒瓦斯攻心等证也。阴寒之极。并于厥阴。厥阴者。阴之尽。故见呕逆。唇青。面
黑。四肢厥冷也。又身重者。阴主静也。背强非
太阳病。乃心腹痛。坚强。气不得息。故背亦不舒转也。方名甘草汤者。
取辛甘发散之意。蜀椒甘草。味辛甘也。蜀椒能通
三焦。暖脾胃。达
命门。入太阴少阴二
经气分。得甘草以和其辛烈之
性。斯发中有补之义。当归入厥阴
血分。亦辛甘药也。三药得鳖甲引用。能入
至阴之分。内搜阴毒而出。若无升麻之辛
甘微苦。不能引邪升至
肌肉之分。由乎阳。得汗而散也。
或问
阴证不得
有汗。上汤温覆取汗出者。何也。余答云。阴证寒邪入脏。脏
中阳气既微。恐误发其汗。则几微之阳
气。由汗而脱。故禁发汗也。阴毒证五日以前。寒邪在经。其人
真阳之气。未至大虚。诊其脉。沉细中滞紧数。故可发
汗。况仲景法。
少阴病反发热者。用麻黄
附子细辛汤。又少阴病二三日。无
里证者。
麻黄附子甘草汤。二汤皆微发汗之
药。大抵阴证
禁汗是其常。发汗是其变。合常与变而能通之。斯可以言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