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附后贤治中寒方论变法] 茵陈茱萸汤方
治
阴黄。脉伏不出者。
吴茱萸(一钱)
当归(一钱半)
附子(制如前一个)
木通干姜(炮)
茵陈(各一钱)
人参(二钱)
上煎法如前
琥按上三方。皆自
伤寒蕴要中集入者。
发黄虽系
太阴经中寒湿。然亦侵及
少阴厥阴二经。如上
橘皮汤走太阴。
四逆
汤走
少阴。
吴茱萸汤走
厥阴也。外如第一
茵陈茯苓汤。已不可考。据准绳云。发黄。
小便不利。
烦躁而渴。
茵陈汤。加
茯苓。
猪苓。
滑石。当归。官桂主之。韩氏云茵陈茯苓汤是也。又如第三
茵陈附子汤。准绳云发黄。
四肢遍身冷者。茵
陈汤。加附子
甘草主之是也。又如第五
茵陈姜附汤。准绳云发黄。肢体逆冷。腰上
自汗。茵陈汤。加附子干姜甘草主之
是也。观乎此。而阴黄用药之义。概可知矣。
薛氏医按所载
敖氏伤寒金镜录。相传为杜碧清学士所着。
前后共三十六图。其十一图。曰。
厥阴舌十二图。曰死现
舌。皆
真阴寒证之征。厥阴舌。纯红色。内有黑竖纹者。乃
阴毒厥于
肝经。
肝主筋。故舌见如丝形也。用
理中。合四逆
汤温之。
死现舌。满舌皆见黑色。
水克火明矣。患此者。百无一治。治者审之。立斋云。余在留都时。地官主事。郑汝
东妹婿。患伤寒。得此舌。院内医士曾禧。谓当用
附子理中汤。人咸
惊骇。遂止。亦莫能疗。困甚。治棺。曾与之邻。
往视之。谓用前药。犹有生理。其家既待以死。
KT从之。数剂而愈。大抵舌黑之证。有
火极似水者。即杜学士所谓薪
为黑炭之意也。宜
凉膈散之类。以泻其阳。有水来克火者。即曾医士所疗之人是也。宜
理中汤。以消阴翳。又须以老生
姜切平。擦其舌。色稍退者。可治。坚不退者。不可治。
弘治辛酉。金台姜梦辉。患伤寒。亦得此舌。
手足厥冷。
吃逆不止。众医犹作火治。几致危殆。判院吴仁斋用附子
理中汤而愈。夫医之为道。有是病。必用是药。附子疗寒。其效可数。奈何世皆以为必不可用之药。宁视人之死而不救。
不亦哀哉。至于火极似水之证。用药得宜。
效应不异。不可便谓为百无一治而弃之也。
琥按
舌苔虽黑。必冷滑无芒刺。斯为
阴证无疑。
或问仲景论中。如三
承气汤。及
麻仁丸等。皆治肠
胃实热。不
大便之药。至
三阴寒证。但云
下利。而无不大便之条。
岂肠
胃虚寒。无
便秘之证邪。余答云。肠胃虚。则气馁而不通。寒则凝滞而隔绝。
虚寒便秘。焉得无之。有如
霹雳煎。
用大盐与蜜
等分。熬可捻。如
蜜煎导法。海藏云。蜜导用盐相合。亦可。如用
草乌头末相合亦可。盐则软坚
润燥。
草乌
末则化寒消结。可随证
阴阳。所宜用之。此可见
阴寒秘结。宜用辛温以开之也。又局方
半硫丸。本治年高
冷秘虚秘。及
癖
冷气。愚谓
中寒便秘。宜借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