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附后贤治中寒方论变法] (蕴要)藿香正气散
治
四时之气。
寒疫时气。山岚
瘴气。两
湿气。
或中寒
腹痛吐利。
中暑冒风吐泻。
中湿身重泄泻。或不伏水土。脾
胃不和。或饮食停滞。复感
外寒。
头痛增寒。或
呕逆恶心。胸膈痞闷或发
寒热无汗者。
藿香(上)
白术(中。
发汗。用
苍术。)浓朴
陈皮半夏(俱中。
呕吐倍用。
口渴去之。)
白茯苓白芷桔
梗
大腹皮(俱中。
内虚去之)
紫苏(发汗为君。
自汗少用。)
甘草(下。呕吐去之。)
水二钟。姜五片。煎一钟。通口
徐徐服。以衣被温覆取汗。腹
中寒痛。佐官桂。冷甚。加
干姜。名
正气温中汤。饮
食不化。加
香附砂仁。名香砂
正气散。
心下痞。加
枳实青皮。名
正气宽中汤。
琥按上方。乃脾胃停冷。兼感
风寒之剂。非中寒
正治之要药也。
又云。
阴证似阳者。乃水极似火也。盖
伤寒传变。或误服凉药。攻热太速。其人素本
肾气虚寒。遂变
阴证。冷甚于
内。逼其浮阳之火。发于外。其人
面赤烦躁。身有
微热。渴欲饮水。复不能饮。
大便阴结不通。
小水淡黄。或呕逆。或
气促。或
郑声。或
咽喉痛。所以状似
阳证。或者不识。见面赤烦渴。
大便秘结。认作阳证。妄投寒凉之药。下咽遂毙。
可不谨哉。切其脉沉细迟微者。急以
通脉四逆汤。倍加
人参附子。以接其
真阳之气。为紧要之治也。设或差迟。遂
至阴
盛阳衰。参附亦不能救之。此与
阴盛格阳例同。
王太仆所谓
身热脉数。按之不鼓击者。此名阴盛格阳。非热也。东垣又
谓之面赤
目赤。烦渴引饮。脉来七八至。按之则散者。此无根之脉。用
姜附汤。加人参治之而愈。此
阴阳幽显之奥。水
火征兆之微。学人当求
内经之旨。则造化之理。可得
而明矣。
琥按阴证似阳。乃
直中三阴者居多。上论但云伤寒传变或攻热太速所致其言犹未尽然。
广笔记云。若从无
阳邪表证。从不
头疼发热。
寒邪直中阴经。此必
元气素虚之人。或在极北高寒之地。始有是证。
法宜
温补以接其阳。附子人参干姜官桂。大剂与之。阳回寒退。即以
平补之剂调之。勿
过用桂附。以防其毒。
琥按上论。乃知极北高寒之地。始有
真中寒证。东南之人。病中寒。皆由元气素虚。
内伤生冷。或系过服凉药所致。
此即东垣所云。内伤极多。
外伤间而有之。诚确论也。
仲景原论中
三阴寒证。但云
心烦而渴。
咽痛干呕。
面色赤。
反发热。欲去衣被。无汗而烦。
喉痹。
便脓血。
下利。
腹胀满。及
小腹满。按之痛。其人躁。无暂安时。全似阳热之证。此为医人所知。至于发斑
发黄。舌黑便闭。恐无所谓
阴证者。曾考海藏
阴证略例。又
证治准绳。及薛氏医按外伤金镜图方。乃知真寒阴证。反见阳热之形。虽病者百不一遇。
要之昔贤所着
方论。皆以传信。必非虚语。后之学人。可不临证细详之乎。
阴证略例云。
阴证发斑。亦出胸背。又出手足。但稀少而微红。此人元气素虚。或先因欲事。
内损肾气。或误服凉
药大过。遂成阴证。伏寒于下。逼其无根
失守之火。聚于
胸中。上独熏肺。传于
皮肤。而为斑点。但如蚊蚋蚤虱所咬形
状。而非锦文也。与
调中汤温胃。加以
茴香炒
芍药主之。寒甚脉微者。以大建中之类。其火自下。斑自退。可谓治本而
不治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