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中 辩太阴少阴厥阴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通脉四逆汤方
甘草(二两炙)
附子(大者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干姜(三两强人可四两)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
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其脉即出者愈。
后加减法
面色赤者。加葱九茎。(不言白者。省文也。)
腹中痛。去葱。加
芍药二两。呕者。加
生姜二两。
咽痛者。去芍
药加
桔梗一两。利止。脉不出者。去桔梗。加
人参二两。久病。脉与方相应者。乃可服之。
武陵陈氏云。
通脉四逆。即
四逆汤也。其异于四逆者。附子云大。甘草干姜之分两加重。然有何大异。而加通
脉以别之。曰四逆汤者。治
四肢逆也。论曰。
阴阳之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
阳气虚也。故以四逆益
真阳。使
其气相顺接而厥逆愈矣。至于
里寒之甚者。不独气不相顺接。并脉亦不相顺接。其证更剧。故用四逆汤而制大其剂。
如是。则能通脉矣。同一药耳。加重。则其治不同。命名亦别。方亦灵怪矣哉。
琥按上汤。成氏无正解。其义止见于四逆汤中。据条辩云。通脉者加葱之谓。其言甚合制方之意。况上证云脉
微欲绝云云。其人
面赤色。其文一直贯下。则葱宜加入方中。不当附于方后。虽通脉之力。不全在葱。实赖葱为引
而效始神。
琥又按葱味辛。入
手太阴经。故能引诸药料以通脉。盖两手之脉。实属
手太阴肺经也。又入
足阳明经。故能上
行于面。面
通阳气。以足阳明之脉。循鼻外。上耳前。实面部也。原方中无葱者。乃传写之漏。不得名通脉也。
琥又按上方后云。其脉即出者愈。
尚论篇云。其辩最细。盖暴出。则脉已离根。即出。则阳已返舍。由其外反
热。反不
恶寒。真阳尚在
躯壳。然
必通其脉而脉即出。始为休征。设脉出艰迟。其阳已随热势外散。又主死矣。
琥又按成氏注上加减法原云。腹中痛加芍药。谓芍药之性。能通寒利腹中痛。大谬之极。今录内台方注于下。
面色赤者。加葱九茎。(葱味辛。能通阳也。)腹中痛者。加
白芍药二两。(芍药能
安中补血。行营止痛。故用
之。)呕者。加生姜二两。(生姜之辛。能
止呕散气也。)咽痛者。加桔梗一两。(桔梗能
利咽下气。故加之。)利止。
脉不出者。加人参二两。(利止脉不出者
亡血也。加人参。
益气生血。)
琥。按前加减法。有云去葱。去芍药。去桔梗。此系衍文。故内台注不言及。又仲景原文。加人参二两下。有
久
病脉与方相应者。乃可服之句。正以见先圣用药。必任重其事。成注移入注中。忽之甚矣。
或问腹中痛。系里寒甚。何以加芍药。余答云。芍药之性平。用入芩连等剂。则和
血分之热。用入姜附等剂。
则和血分之寒。在配合之得其宜耳。且上文云。腹中痛。系寒伤营。
少阴之邪。侵入
中焦。
脾气虚寒。故加白芍药
于四逆汤中。
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汤。(此条乃少阴
中寒宜急温之证。少阴病。本脉微细。
但欲寐。今者。轻
取之。
微脉不见。重取之。
细脉几亡。伏匿而至于沉。此
寒邪深中于里。殆将入脏。温之
不容以不急也。少迟。则
恶寒身蜷。
吐利躁烦。
不得卧寐。
手足逆冷。脉不至等。死证立至矣。四逆汤之用。其可缓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