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中·明本论] 不内外因
愚尝论十岁以上小儿,饮酒啖热,因热动血,醉饱掬撅,
胃脘吐血,甚至鼻口俱出。
此非
内因外因之使然,乃自取过耳。
治法先用
百解散去桂,加
黄连、水、葱、
灯心煎服,
疏利
热毒,次以
小柴胡汤。加
生地黄,或
藕节,水、姜煎下,定吐
止血,其证自除。有
长成小儿,偶固他物自伤,或戏走失足触损两目,
血胀肿痛,昼轻夜重,投
速效饮即快。
仍忌鸡、酒、羊、面三五日,庶易瘥也。有因饮
食中误吞
骨鲠,吐不出,咽不下,
气郁
生痰,痰裹其骨,内则作痛,外则
浮肿,啼声似哑,亦为可虑,投
备急散取效。有孩儿
贪劣,因弄刀锥,或乘高堕地,致伤皮
破血出。轻者先用
桃花散敷之,仍服
活血散以匀
其血,毋使作脓,溃烂
肌肉。有仅十五岁者,恃其血气方刚,惟务驰骋,多致落马堕车,或
斗很跌折肢体,一切损证,及毒虫恶兽所伤,此又
世医各有专科,兹不繁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