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二十六字符机] 候
伤寒表实汗为难,火数如逢发等间,(王胥山曰∶火数,谓七日及十四日之期,病证多
于此候转机也。未至其期,强发其汗,汗或不出,或虽
有汗而病仍不解,若至其期,用药中的,
应手取效矣。发等间,言
发汗之不难也。炳章按∶余见近时,市医多有持此论者,余常笑之
不意,乃原本于此,夫
风寒中人,急于星火当其,初起用药驱之使出,则邪去而正不伤,最
要法也。迟疑逗留坐视其
传经,则变症蜂起,虽欲乘火数而发其汗,庸有冀平。)历代明医
无此诀,于今说破妙
机关。
外感有余之证,必
身热头疼,
恶寒无汗,乃表实之故。虽言表实
者,理宜发汗,然服发汗药而汗不出,不宜再发其汗,候逢火数,其汗必出,或作战而汗,
亦有不战而汗者。若
战汗时,药宜用
温补以一助之,要使
正气胜其邪,邪汗出而愈。如火数
未至,将药强发,虽汗亦非
自然之汗,不免反伤其气,其病反甚于前。历代明医,不立此法
有汗当止,无汗当候。或兼吐泻,亦当调
理中宫,或
虚实相兼,攻补互用。(钱本于验
字条下有此数句,盖亦慎斋之言,而草庐本不载,今改附录候字条下,稍低一字,以别于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