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痰火证论
夫痨者,劳也。以劳伤
精气血液,遂致
阳盛阴亏,火炎痰聚,因其有痰有火,病名酷厉
可畏者,故令人讳之曰痰火也。然溯所自来,固非一类,有
禀赋素怯,复劳伤心肾,耗
夺精
血而致者;有
外感风寒伤肺,致
久咳绝其
生化之源而致者;有久病
久疟,小愈失调,复克真
元而致者;有藜藿劳人,伤力
吐血,致
阴虚使然者;有膏粱逸士酗酒恣欲,劳伤脾胃而致
者;有薰陶渐染者。种种之异,难以枚举,至于成痨则一也。然将成是症,必有预征兆始
焉。或
颈项结核,或腹胁癖,或素有
梦遗,或幼多
鼽衄,渐而有潮汗
遗精,咳唾吐衄诸血
等候。外症必形容憔悴,肌体羸,
毛发焦枯,脉必弦涩芤虚,总之
脏气偏亏,亢害无制,
因而致此极也。所治之法,必审其各脏外症,以征其内亢,乃施驱贼补母之法,庶得肯綮。
如
肺病传肝,则
面白目枯,
口苦自汗,
心烦惊怖,法当
清金补水以益木。
肾病传心,则
面黑
鼻干,
口疮喜忘,
大便或秘或泻,法当折水补木以益火。
肝病传脾,则
面青唇黄,
舌强喉哽
,吐涎体瘦,饮食无味,法当伐木补土以益火;
心病传肺,则
面赤鼻白,吐痰
咯血,
咳嗽毛
枯,法当泻火补土以益水。
脾病传肾,则面
黄耳枯,
胸满痛,遗精
白浊,法当泻土补
金以益水;此
五脏亢害承制之证治也。更有
骨蒸尸疰,种类亦多,无乃阴虚之极,
治法亦必
益水清金,
滋阴降火,越于是法,岂其然乎?至于
传尸一症,则有
伏连等名,其
状不一,葛氏已立治矣。所制
青蒿煎、
天庭盖散,亦皆
杀虫杜后之剂,然预图早服,庶不贻
殃也。倘至颠危沉困之际,则病深虫老,虽仓扁亦望而畏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