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痰火辨惑
圣谓人身生
生之本,根于金水二脏,
一水既亏,则
五火随炽,上炎烁金,伤其
化源,则
生生之机已息,而
痨瘵之证成焉。何也?夫
真水既亏,则阳自偏胜,以阳从阳,物从其类,
气得火而行健,故
阳急阴缓,气疾血徐,不相偕随,所以
错经妄行,越出
上窍,而为咳唾等
候。然血失既多,则
阴虚阳胜,阳既偏胜,则自侵阴分亢害,所谓阴虚生
内热,故其潮汗遗
滑证,皆胎于此矣。诸证既见,则日消其阴,火专其令,上而烁金为咳,下涸水为遗,金既
绝其
生化之源,则水为
涸流之纪矣。于是
精神日浅,
肌肉日消,毛皮日槁,因而致此极也。
当此之际,犹鱼游辙水,即沛挽天潢,亦何济哉?必神于治者,乃可冀其万一耳。虽然,病
固水亏,不察其所亏之由以治,安得投其隙乎?如始于
风寒,时未即发,致
火郁久咳,伤其
肺金,是谓母令子虚,法当君以
清金,佐以滋水,使以降火,所谓补母益子,伐邪制亢之意
也。又如久病
久疟,
真气已亏,复以劳欲损其心肾,是谓以虚益虚,法当君以
益气,佐以滋
水,使以养血,所谓无伐
天和之意也。又如过力
伤筋,动而
生阳,肝不纳血,血骤妄行,致
阴虚之极者,法当君以养血,佐以降火
调气,使以消瘀,所谓攻守兼备之法也。至于膏粱逸
士,酗酒恣欲,致脾肾两亏,水涸火炎,金衰木旺,母子俱病,法当君以补水养血,佐以清
金益士,使以降火平肝,所谓
治病必求其本也。若夫前论,所谓
五脏相传之证,固为亢害承
制,所必然者,而其所载之候,未必一一全具,但医当素蕴
胸中,惟以
面色主之,以亢,他
证
倘不察其微,而概以制亢,恣意伐邪,猛浪投剂,
虚虚之祸,咎将安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