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取火法
凡
灸火者,宜用
阳燧火珠,承日取
太阳真火,其次钻槐取火为良。若急卒难备,则真麻
或蜡烛火,以艾茎烧点于炷,滋润
灸疮,至愈而不痛也。其戛金击石钻燧八木之火,皆不可
用。邵子云∶火无体,因物以为体,金石之火,烈于草木之火,是矣。八木者,松火难瘥
;柏
火伤神,
多汗;桑火伤
肌肉;柘火伤气脉;枣火伤
内消血;橘火伤营卫
经络;榆火伤骨
失志;竹火伤筋损目也。
凡痰火
骨蒸,
痨瘵梦遗,
盗汗传尸等症,宜灸
四花六穴,
膏肓二穴,肾二穴,肺二
穴,
足三里二穴,手
合谷二穴,或
膻中穴,但得穴真,无不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