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痰火玄解
愚谓痰火之证,本于
亡血夺精,而其精之与血,皆
真水真阴,有形有质,难成易亏者也
。夫所谓痰火者,言末而忘本也。盖真水既亏,则
相火随炽,壅迫
津液为痰,故曰痰者火之
标。然以
痨瘵之证,谓曰
阴虚火动者,盖以一言而括尽病之
标本矣。《
内经》曰∶阴虚生内
,盖热者火之微,火者热之极,火迫津液而为痰,则阴虚正谓致火致痰之本,而东垣所谓先
受病为本,次受病为标者,非此谓乎?今之治者,惟曰清痰降火,则殊昧
治病必求其本之论
矣。或曰∶
滋阴降火者,固为所宜,迨考所用之剂,母乃四物增以知、柏、芩、连苦寒之
味,殊不知阴得寒愈消,脾得寒愈败,病者得之,宁不减食而胀泄乎?又宁不
阴消而肉削乎
?然曰滋阴降火者,谓益水而胜火也。盖以
龙雷之火,不可以水伏,不可以直折,法宜甘温
以补母,
人参、
山药、
五味之属,以
苦坚之,
知母之属,以苦佐之,
黄柏之属,岂不闻萧丘
之火乎?按古之治痨
诸方,鲜有不主参、者,盖古人以
血脱者益其气,所谓阴藉阳以生
之义耳。如妇人产后去血过多,
上气喘急,命在须臾者,名曰孤
阳绝阴,此阴虚之极者也。
法当
补阴,然而不主四物等剂,而用
参苏饮,剂中惟人参、
苏木二味其用也,岂古人之愚乎
?盖亦本诸《内经》之旨也。夫苦寒之用,胎于王氏一言之差,遂为万世之妨,愚考《
本草
正
寒
阴,阴虚火动,
劳嗽、
吐血、
咳血等证勿用之。盖人参入
手太阴,能补火,故肺受
火邪者忌
之,
阴消,惟宜苦甘寒之药,生血降火,世人不识,往往服参、为补而死者多矣。言闻曰∶孙
真人夏月服参脉散、
肾沥汤三剂,则百病不生。
李东垣亦谓
生脉散,
清暑益气汤,乃泻火益
金
积,岂有发心之理。观仲景治腹
中寒气上冲,有头足,上下痛,不可触迫,呕
不能食者
,用
能补
肺火,阴虚火动
失血诸病,服之必死。二家之说皆偏矣。夫人参能
补元阳,生
阴血,
而泻
阴火,东垣李氏之帮助矣。仲景张氏言亡血
血虚者,并加人参。又言肺寒者,去人参加
干姜,无令气壅。丹溪朱氏亦言
虚火可补参、之属,
实火可泻芩、连之属也。二家不
察三氏之
精微,而曰人参补火,谬哉!夫火与
元气不两立,元气胜则火邪退,人参既补元气
,而又补火邪,是反复小人,何以与
甘草、苓、术谓之四君子耶?虽然,二家之言,不可
尽废也。惟其语有滞,故守之者泥而执一,遂视人参如蛇蝎,则不可也。凡人
面白面黄
面青
黧悴者,皆脾肺
肾气不足,可用也。
面赤面黑者,气壮神强,不可用也。脉之浮而芤濡虚大
,
迟缓无力,沉而迟涩弱细
结代无力者,皆虚而不足,可用也。若弦长紧实滑数有力者,皆
火郁内实,不可用也。洁古谓喘嗽勿用者,痰实气壅之喘也。若
肾虚气短喘促者,必用也。
仲景谓气寒而喘勿用者,寒束
热邪,壅郁在肺之咳也,若
自汗恶寒而嗽者,必用也。东垣谓
病火郁在肺勿用者,乃火郁于内,宜发不宜补也。若
肺虚火旺,气短自汗,必用也。丹溪言
诸痛不可骤用者,乃
邪气方锐,宜散不宜补也。若
里虚吐利,及久病胃弱,虚痛
喜按者,必
用也。节斋谓
阴虚火旺勿用者,乃血虚火亢能食,脉弦而数,凉之则
伤胃,温之则伤肺,不
受补者也。若自气短肢冷脉虚者,必用也。如此详审,则人参可用不可用,思过半矣。东垣
节斋之说,本于海藏,但论又过于矫激。丹溪言虚火可补,须用参、。又云阴虚
潮热,
喘
嗽吐血
盗汗等证,四物加人参、黄柏、知母。又云好色之人,肺肾受伤,
咳嗽不愈,琼玉
膏主之,是阴虚痨瘵之证,未尝
不用人参也。节斋私淑丹溪者也,而乃
相反如此,斯言一出
,印定后人眼目,凡遇前症,不问宜用不宜用,辄举以借口,致使
良工掣肘,惟求免去病家
之怨,病家亦以此说横之
胸中,甘受苦寒,虽至上呕下泄,去死不远,亦不悟也。古今治
痨,莫过于
葛可久,其
独参汤、
保真汤,何尝废人参而不用耶?节斋之说,诚未之深思也
。
杨起曰∶人参载本草,人所共知,近因病者吝财薄医,医复算本惜费,不肯用人参疗病,
以致轻者至重,重者至危。然有肺寒、
肺热、
中满、血虚、四证,只宜散寒消肿,补营,
不
,则谬矣。
古方治肺寒以
温肺汤,肺热以
清肺汤,中满以
分消汤,血虚以
养营汤,皆有人参
在焉。所谓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又曰∶养
正邪自除,阳旺则生阴血,贵配合得宜耳。庸医
每谓人参不宜轻用,诚哉其为庸也。好生君子,不可轻命薄医,医亦不可计利不用,盖病者
薄医,实所以自轻其生,医者计利苟且,所以自乖其行也。书此奉勉,幸毋曰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