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脉因证治朝代:清作者:朱丹溪时间:公元1279-1368年
[卷四] 六十七、七情证
怒
为
呕血,
飧泄,
煎厥,
薄厥,
胸满胁痛,食则
气逆而不下;为喘渴
烦心;为
消脾肥气,目
暴盲,耳暴闭,
筋缓。
怒伤肝,为气逆,悲治怒。
喜
为笑,毛革焦伤,气不收,甚则狂。
喜伤心,为
气缓,恐治喜。
悲
为
阴缩筋挛,
肌痹脉痿,男为数溲,女为
血崩,酸鼻辛,泣则臂麻。悲伤
肺,为
气消,喜治悲。
惊
为痰涎,目HT吐,痴痫不省人事。
惊伤神,为
气乱,思治惊。
劳
为咽噎
喘促,
嗽血唾血,
腰重痛,
骨痿,男
少精,女
不月。劳
伤血气耗,逸
治劳。
思
为不眠,好卧昏瞀,
三焦痞塞,
咽喉不利,
呕苦筋痿,
白淫,不嗜饮食。思
伤脾,为
气结,怒治思。
恐
伤肾,为气不行,思治恐。
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