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六气总论
《
素问》
天元纪大论曰∶天有
五行,以御
五位,以生
寒暑燥湿风火,是为
六气。当其位
则正
,过则淫。人有犯其邪者,皆能为目患。风则
流泪赤肿,寒则血凝紫胀,暑则红赤昏花,湿
则沿烂成癣,燥则紧涩眵结,火则红肿壅痛。风宜散而寒宜温,暑宜清而湿宜利,燥宜润而
火宜凉。辨之既明,治亦易也。然其中有相挟而来者,盖
风为百病之长,如挟寒挟
暑挟湿挟
燥挟火之类,有相从而化者,如
风邪化火,
寒邪化火,
湿邪化火,
燥邪化火之类,风邪发于
前,
火邪继于后,故凡人之病目者,皆以为风火也。然风火之症,最宜详辨,苟一见火症,
无论有风无风,多从散治,鲜不为害。风本
阳邪,必有
外感,方是真风。因风生热,风去火
自息,此宜散之风也。若无外感,只因内火上炎,
热极生风,热去风自息,此不宜散之风也
。又有相杂而至者,以
四时言之,冬月致病只三字,
风寒火是也。春兼四字,
风寒湿火是也
。夏兼五字,风寒
暑湿火是也。秋只四字,风寒燥火是也。然其中有伏藏,有变化,亦不得
执一而治。奈何医者治目,初起红肿
眵泪,不问何邪,概行表散散之不效,随用
和解。解之
不去,随用清凉。凉之不效,继以补益。幸则引为己功,不幸则委之天命,恬不为怪,良可
叹也。余着此论,一一剖悉,使纷纭错杂之症,不至混淆。更以
脏腑经络形色
脉象参之,无
遁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