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伤寒(第三)
主乎温散,有
卒中天地之
寒气,口伤生冷之物,
外感无
内伤用仲景法。若挟内伤,
补中益气汤加发散之药,必先
用参托住
正气。
中寒胃气大虚,法当温散
理中汤,甚者加
附子。中寒仓卒受感,其病即发而暴。盖中寒之人,乘其
腠理疏豁,一身受邪,难分
经络,无热可散,
温补自解。此胃气之大虚,若不急治,去死甚近。戴云∶此谓身受肃杀
之气,口食冰水、瓜果冷物病者,必脉沉细,手足冷,
息微身倦,虽热亦不渴,倦言语,或遇
热病误用此法,轻者至重,
重者至死。凡脉数者,或饮水者,
烦躁动摇者,皆是热病。
寒热二证,若
水火也,不可得而同治,误则杀人,学人慎之?
或曰∶既受邪即有余之病,何谓补?
内经云∶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内伤者极多,外感间或有之,有
感冒等轻症,不可
便认为
伤寒妄治。伤寒为病,必须身犯
寒气,口食寒物者,是必从补中益气汤出入加减,加发散药。伤寒挟内伤者(已见《医要》),凡外感不问如何,
先必参托其正气,
然后用发散之药。有感冒等证,轻疾不可便认为伤寒妄治。西北二方,极寒肃杀之地,故
外伤
甚多;东南二方,温和之地,外伤极少,所谓千百而一二者也。
杂病有
六经所见之病,故世俗混而难别。凡证与伤
寒相类极多,皆杂证也,其详出《内经·
热论》自长沙以下诸家推明,甚至千载之下,能
得其粹者,东垣之言也。其曰内伤极多,外伤者间或有之,此发前人所未发,欲辨
内外所伤之脉,东垣详矣。后人
徇俗不见真切雷同,指为外伤极谬。其或可者,盖亦因其不放肆,而多用
和解,或和平之药散之耳。若粗率者即杀
人,切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