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运气(下)] 天符岁会图说
天符之图
天符者,
中运与
司天相符也。如丁年
木运,
上见厥阴风木司天,即丁巳之类,共十二年。
太乙天符者,如戊午年以
火运火支,又见
少阴君火司天,
三合为治也,共四年。
岁会之图
岁会者,中运与年支同其
气化也。如
木运临卯木,
火运临午火之类,共八年。
同天符同岁会图
同天符同岁会者,中运与
在泉合其气化也,阳年曰同天符,阴年曰同岁会。如甲辰年
阳土运而
太阴在泉,则为同天符;癸卯年
阴火运而少阴在泉,则为同岁会。共十二年。
天符岁会者,
气运相符之谓也。六微旨大论曰∶
天气始于甲,
地气始于子,子甲
相合,命曰
岁立。气运相临,而天符岁会、
盛衰虚实所由生矣。故每岁天地之令,各
有上中下
三气之分∶司天者主行天令,行乎上也;
岁运者主
生化运动之机,行乎中也;
在泉者主地之化,行乎下也。遇而同其气者化之平,遇而异其气者化之逆。故曰非其位则邪,当其位则正,
邪则变甚,正则微也。又曰∶天符为执法,岁会为
行令,太乙天符为贵人。中执法者,其病速而危;
中行令者,其病徐而持;中贵人者,其病暴而死。虽天符岁会,皆得纯正之气;然其过
亢,则未免中邪亦有
轻重。故中岁会者为轻,以行令者之权轻也;中天符者为重,以执法者
之
权重也;中
太乙者为尤重,以三气皆伤而贵人之不可犯也。故
天元纪大论曰知迎知随,气可与期也。
天符者,天元纪大论曰∶应天为天符。谓中运之气,与司天之气相同者,命曰天符,符
之为言合也。如六微旨大论曰木运之岁,上见厥阴,火运之岁,上见
少阳、少阴,
土运之岁,
上见太阴,
金运之岁,上见
阳明,
水运之岁,上见
太阳者是也。又
六元正纪大论曰∶戊子戊
午太征,
上临少阴;戊寅戊申太征,上临少阳;丙辰丙戌
太羽,上临太阳,如是者三。丁巳丁
亥
少角,上临厥阴;乙卯乙酉
少商,上临阳明;己丑己未
少宫,上临太阴,如是者三。前三
者,言三太也。后三者,言三少也。上者,言司天也。临者,天运相临也。二论之词不同,
而义则一也。天符共十二年,而戊午乙酉己丑己未四年又是岁会,然既为天符,又为岁会,是天气
运气岁支
三者俱会,乃为太乙天符也。如戊午年戊为火运,午年君火司天,又午属南方
火位,故曰三合为治也。
太乙天符者,尊之之号也,故太乙天符称贵人,共四年,即戊午己丑己未乙酉是也。详见前天符论中。
岁会者,天元纪大论曰∶
承岁为岁值。乃中运之气,与岁支相同者是也。六微旨大论
曰∶木运临卯,火运临午,
土运临四季,
金运临酉,
水运临子,所谓岁会,气之平也。不分阴
年阳年,但取四正之支与运相合,乃为四直承岁。四正支者,
子午卯酉是也。如辰戌丑未
四年,土无定位,寄旺于
四时之末,各一十八日有奇,则亦通论承岁也。岁会共计八年,而
四年同于天符,是即太乙天符也。按八年之外,犹有四年类岁会而实非者,如壬寅皆木,庚
申皆金,癸巳皆火,辛亥皆水,亦是运与年支相合,而不为岁会者,以不当四正之位故也。
然除壬寅庚申
二阳年不相和顺者无论,至若癸巳辛亥
二阴年,虽不为岁会,而上
下阴阳相
佐,亦得
平气,其物生脉应,亦皆合期也。
同天符同岁会者,言中运之气与在泉相合也;但分阳年曰同天符,阴年曰同岁会。六
元正纪大论曰∶甲辰甲戌
太宫,
下加太阴;壬寅壬申
太角,下加厥阴;庚子庚午
太商,下加阳
明,如是者三。三者,谓三太之年为同天符也。又曰∶癸巳癸亥少征,下加少阳;辛丑辛未
少羽,下加太阳;癸卯癸酉少征,下加少阴,如是者三。三者,谓三少之年为同岁会也。故
又曰太过而加同天符,即三太之年也;不及而加同岁会,即三少之年也。下加者,在泉为下也。
右天符十二年,太乙天符四年,岁会八年,同天符六年,同岁会六年,五者分而言之,共
三十六年。然太乙天符四年,已同在天符十二年中矣,岁会八年,亦有四年同在天符中矣,
故合而言之,六十年中,止得二十八年也。六元正纪大论曰凡二十四岁者,盖止言天符十
二年,同天符同岁会共十二年,总为二十四年,而不言岁会及太乙天符也,亦所当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