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刺禁论第五十二篇
承刺要、刺齐而复申明
刺禁也。禁者,脏有要害,不可不察也。
中伤
脏气,则死,中伤
经脉,或病或死。刺之所禁,不可不知。盖从之则有福,逆之则有咎也。
黄帝问曰∶愿闻禁数。
数,条目也。帝承上二篇之意,谓刺要、刺齐,其中必有所禁,故愿闻禁数。
岐伯对曰∶脏有要害,不可不察。
五脏之气,从内达外,由
经隧而出于
孙络皮肤,有紧要为害之处,不可不察也。
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
为之使,胃为之市。
藏,如字,为使,皆去声。人身面南,左东右西。肝主春生之气,位居东方,故肝生于左。肺主
秋收之气,位居西方,故肺藏于右。心为
阳中之太阳,故心部于表。肾为
阴中之少阴,故肾治于里。脾主
为胃行其
津液,以灌四旁,故脾为之使。胃为
水谷之海,众物所聚,故胃为之市。
膈肓之上,中有父母。
七节之旁,中有
小心。从之有福,逆之有咎。
膈,胸膈也。肓,脐旁
肓俞穴也。膈之上,肺也,天也。肓之上,脾也,地也。天为父、地为母,故
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旁,乃自上而下,第七节之两旁,
膈俞穴也,小,微细也。中有
小心,言
心气出于膈俞之穴,极微极细也。从,顺也。从之者,刺得其宜,顺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气之所出,
则神转不回,故有福。逆之者,刺失其宜。逆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气之所出,乃回则不转,故有咎。
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
中,去声,下同。《诊要经终》论云∶中心者
环死。故刺失其
宜,中伤心气,周时一日而死。《宣明
五气篇》云,
心为噫。故其动为噫。噫,
心气虚也。
刺中肝,三日死,其动为语。
三,旧本讹五,今改。刺失其宜,中伤
肝气,则三日死。三者,水之生数也。《宣明五气篇》云∶肝
为语。故其动为语。语,
肝气虚也。
刺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
刺失其宜,中伤
肾气,则六日死。六者,水之成数也,宣明五气篇云,肾为欠为嚏。嚏,
肾气虚也。
刺中肺,五日死,其动为咳。
五,旧本讹三,今改。《诊要经终》论云∶中肺者五日死。故刺失其宜,中伤
肺气,则五日死。宣明五
气篇云∶肺为咳。故其动为咳。咳、
肺气虚也。
刺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
刺失其宜,中伤
脾气,则十日死。十者、土之成数也。《宣明五气篇》云∶
脾为吞。故其动为吞。
吞,
脾气虚也。
刺中胆,一日半死,其动为呕。
刺失其宜,中伤
胆气,则一日半死。
六节脏象论云∶十一脏取决于胆。胆主
生阳上升,今一日之间,
生阳不升,复逾半日,
生气并绝,故死,
灵枢邪气脏腑论云∶
胆病者呕宿汁。故其动为呕。呕,胆气虚也。
刺
跗上,中
大脉,血出不止,死。
胃足阳明之脉,下
足跗。其支者,别跗上,入足
大趾,交于
足太阴。刺跗上,刺
胃脉也。中大脉,
中伤
大指之经脉也。中大脉而血出不止,则
太阴之脉,不能循大指而上,故死。
刺面,中
溜脉,不幸为盲。
溜脉,
阴阳相过之脉也。盲目不明也。
手少阴之脉系
目系,手
太阳之脉上抵鼻,至目内。刺面,中溜脉,刺面上目鼻之间,
中
伤阴阳相过之溜脉也。中伤溜脉,有不病者,今也
目盲,则不幸矣,故曰不幸为盲。
刺头,中
脑户、入脑,至死。
肾脉上额交巅,入络于脑。刺头,中脑产,刺头额之间,中伤
脑户也。中伤脑户。邪入于脑,
真阳不下,故玄死。
刺
舌下,中胀太过,血出不止,为喑。
舌下,
廉泉穴也。灵枢
根结论云∶
少阴根于廉泉,结于廉泉,刺舌下,刺舌下之廉泉也。刺舌下而中伤
经脉太过,血出不止,则少阴之气,不交于阳,故为喑。
刺足下,
布络,中脉血不出为肿。
凡刺
络脉,则宜
出血。凡刺经脉,不宜出血。刺足下布络,言
刺足下之病,当从络脉以布散。若布络而中其经脉,致血不出,则经脉有伤,故为肿。
刺,中大脉,令人仆,
脱色。
,浮穴也。刺浮穴者,宜浅。若刺深而中伤大脉。大脉,
足太阳,贯臀入之脉也。中大脉,
则太阳之气,不能为外,故令人仆,当仆之时,
阳气不充,故脱色。
刺
气街,中脉,血不出,为肿鼠仆。
气街,胫气之街。《灵枢·
卫气》论云∶气在胫者,止之于气街,与
承山踝上以下。刺气街,中脉,刺
胫中之气街,中伤足太阳
阳明之经脉也,中伤其脉,致血不出,则为肿鼠仆者。
伤阳明之
脉,则肿在鼠鼷,伤太阳之脉,则肿在
仆参也。
刺脊间,中髓,为伛。
刺要论云∶
刺骨无伤髓。刺脊间,中髓,刺
脊骨而中伤其精髓
也。
脊髓内伤,则背屈肩随,故为伛。伛,
伛偻也。
刺
乳上,中
乳房,为肿,根蚀。
乳上之穴,名曰
乳中,内为乳房,下为
乳根穴。刺乳上,中乳房,言刺乳中穴,而中伤其乳房也。中伤
乳房,则为肿。其
下乳根,
则如月蚀。蚀,缺伤也。
刺
缺盆,中
内陷,
气泄,令人
喘咳逆。
刺之过深,则为内陷,下俱仿此。缺盆之穴,其缺如盆,若刺
缺盆,刺之过深、中伤内陷,则肺气虚泄,且令人喘咳而
气机内逆。
刺手鱼腹,内陷,为肿。
鱼腹在手大指下,如鱼之腹,
手太阴、
鱼际穴也。刺手鱼腹、中伤内陷,内陷伤径,故为肿。
无刺大醉,令
人气乱;
无刺大怒,令人气逆;
无刺大劳人,无
刺新饱人、
无刺大饥人,
无刺大渴人,无刺大惊人。
不但
身形有禁刺,而人亦有禁刺。酒性悍,行皮肤,充络脉,故无刺大醉,刺之则令人之
气乱,
怒则乘戾,色不和,气不平、故无刺大怒,刺之则令人气逆。大劳之人,阳气外张,故无刺。新饱
之人,
谷气盛满,故无刺。大饥之人,经脉空虚,故无刺。大渴之人,津液燥竭,故无刺。大惊之人,
气血
未和,故无刺。凡此禁刺而刺之,则有害矣。
刺
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
厥阴之脉起于足大趾,循阴股而上,刺阴股,中伤大趾之径股,致血出不止,则厥阴之脉不能上行,故死。
刺
客主人,内陷,中脉,为
内漏,为聋。
客主人之穴,在耳前开口
陷中。刺客主人,若刺之过深,则内
陷中脉。中脉,中伤手
足少阳所过之脉也。中脉伤脑,则为内漏。中脉伤耳,则为
耳聋。
刺膝髌,出液,为跛。
膝髌,
膝上筋骨交会处也。刺膝髌出液,则筋骨无以濡养,屈伸不利,故为跛。
刺
臂太阴脉,出血多,立死。
臂太阴脉,手太阴
肺脉也。肺主行营卫阴阳之气。刺臂太阴脉,若出血多,致血气不相
交接,一息
相离,穹壤分判,故立死。
刺
足少阴脉,
重虚出血,为舌难以言。
重,平声。足少阴脉,肾脉也。肾主藏精,刺足少阴脉,出血,则
精血皆虚,故曰重虚。重虚
出血,犹言出血而重虚也。少阴之脉,循
喉咙,挟
舌本,精血皆虚,故为舌难以言。
刺膺,中陷,中肺,为
喘逆仰息。
膺,胸前,
膺窗穴也。刺膺窗之穴,刺之过深,中伤内陷,则
中伤肺气,中陷中肺,则膺胸之气,不和于肺,故为喘逆仰息。
刺肘,中内陷,气归之,为不屈伸。
肺脉下肘,循臂,刺肘过深,中伤内陷,邪气归之,则
机关不利,故为不屈伸。
刺阴股下三寸、内陷,令人
遗溺。
溺,鸟去声,下同,阴股下三寸,乃下含中,足太阳循行之经脉也。刺阴股下三寸,刺之过深,中
伤内陷,则太阳之脉,不能循经外出,故令人遗溺。遗溺,
膀胱不约也。
刺
腋下胁间,内陷,令人咳。
腋,旧本讹掖,今改。
手厥阴心包之脉,循胸出胁,上抵腋
下,刺腋下胁间,刺心包之脉也,刺之过深,中伤内陷,脉不循经,上迫于肺,故令人咳。
刺
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
少腹满。
膀胱居少腹之中,刺少腹而中伤其膀胱,致膀胱之
气下泄,故
溺出,令人少腹满。少腹满,膀胱之气不行于肤表也。
刺肠,内陷,为肿。
肠,足肚也。刺肠而内陷,伤其经脉故为肿,与上文刺
平鱼腹内陷为肿,其义一也。
刺匡上
陷骨,中脉,为漏,为盲。
匡上,目匡之上,眉间也。陷骨,
丝竹空穴,眉后陷骨也。刺匡上陷骨,中伤其脉,则泪流不止,
故为漏。视无所见,故为盲。
刺
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
关节,骨节交会之机关。液,
淖泽注于骨,骨属屈伸。若刺关
节,中死其液,致液出,而不能淖泽注骨,故不得屈伸。此举刺之要害,皆为刺禁者,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