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标本病传论第六十七篇
标本,
阴阳先后之气也。先病为本,
后病为标。人身
正气调和,
外感风热湿火燥寒之气,谓之
客气,
则以外感客气为本,
三阳三阴正气为标。若正气先病,因病而生风热湿火燥寒之气,谓之同
气,则以三阳三阴正气为本,所生
同气为标。故治有从本者,有从标者,有先治其本而后治其标者,有先
治其标而后治其本者,
间者并行,
甚者独行,此标本之大法也。
病传者,
心病传肺,
肺病传
肝,肝传脾,脾传肾,
相克而传,皆有死期。若间一脏,则
相生而传,病当自止,不止,而至三四脏者,
乃可刺,此病传之大法也。《
灵枢》有《
病本》篇论标本,《病传》论论病传,分而为二,此则合为一也。
黄帝问曰∶病有标本,刺有
逆从奈何?
帝承上编
四时刺逆从之意,谓欲知刺之逆从,必知病之标本,不知病之标本,犹未知刺之逆从,
故问病有标本,刺有逆从奈何?
岐伯对曰∶凡刺之方,必别阴阳,
前后相应,逆从得施,标本相移。
别,音逼。应,平声。刺得其宜,标本始得,故凡刺之方,必别四时
六气之阴阳,在表在里,
浅刺深刺,前后相应,何者为逆,何者为从,逆从得施,则因标治本,因本治标,而标本可以相移,
是刺得其宜。而标本始得也。
故曰∶有其在标而求之于标,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本,有其在本
而求之于标,有其在标而求之于本,故治有取标而得者,有取本而
得者,有
逆取而得者,有
从取而得者,故知逆与从,正行无问,知
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谓妄行。
当,去声。《至
真要大论》曰∶百病之起,有生于本者,有生于标者,有取本而得者,有取标而得
者,有逆取而得者,有从取而得者。故曰有其在标而求之于标,此病生于标,取标而得也。有其在
本而求之于本,此病生于本,取本而得也。二者乃从取之法也。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标,有其在标而求之于
本,二者乃逆取之法也。故申明治有取标而得者,即在标而求之于标也。有取本而得者,即在
本而求之于本也。有逆取而得者,即在本求标在标求本也。有从取而得者,即在标求标,在本求本也。故知
逆取与从取之法,则正行而无可问。正行无问,可以万举万当,无有妄行,故又曰∶知标本
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谓妄行。
夫阴阳逆从标本之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浅而博,可以言
一而知百也,以浅而知深,察近而知远,言标与本,易而弗及,治反为逆,治得为从。
易,去声。此复举阴阳逆从标本,至大深远,而治之宜审也。上文论阴阳逆从标本,故曰夫阴阳逆从标
本之为道也,小而至大,言一标本逆从,而知百病之害,夫小而大者,乃少而能多,浅而能
博,故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也,浅而博,是以浅而知深,少而多,是察近而知远,故言标与本,言易而知
之弗及,不知标本,治之
相反,则为逆,识其标本,治之得宜始为从,此阴阳标本逆从,而为治之宜审也。
先病而后逆之,治其本;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后生
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寒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病者,治其本。
此下论标本先后之治,与《灵枢·病本》论辞意相同,凡病皆当治本,惟
中满而
大小不利当治其标,
更当察其间甚,为
并行独行之治也。先病而后逆者,先病为本,后逆为标,当治其先病之本。先
逆而后病者,先逆为本,后病为标,当治其先逆之本。先寒而后生病者,先寒为本,后病为标,当治其先
寒之本。先病而后生寒者,先病为本,后寒为标,当治其先病之本。先热而后生病者,先热为
本,后病为标,当治其先热之本。凡此皆治本之法也。
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
《病本》篇无此句。此承上文而言,先热后生中满,则不治先
热之本,而治中满之标。中满,则上下不交,人以中土为本。故治其标。
先病而
后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调之,
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中满而后
烦心者治其本。
先病而后泄者,治其先病之本。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先泄之本,先泄则中土先虚,既治其本,必且
调之,乃治其他病,所以重其中土也。先病而后生中满者,则治中满之标,先中满而后烦心
者,则治中满之本,虽有标本,中满当先治也。
人有客气,有同气。
承上文而言,所谓先病先逆先寒先热先泄先中满者,人有客气,有同气也。客气者,风热湿火燥寒之气,侵
入人身而为病也。同气者,人身
厥阴之气同于风,
少阴之气同于热,
太阴之气同于湿,
少阳之气同于火,
阳明之气同于燥,
太阳之气同于寒。病
三阴三阳之正气,固有风热湿火燥寒之同气而为病也。
小大不利治其标,小大利治其本。
上文中满治标,更当审其小大二便,所以补上文未尽之意。后生中满,而治后病之标者,以中满,则小
大二便不利,故治其后病之标。若中满而小大利,亦当先治其本。所以申明中满治标,而补其未尽之意也。
病发而有余,
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病发而不足,
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
有余者,
邪气有余。不足者,正气不足。病发而邪气有余,则本而标之,申明本而标之者,先治其邪
气之本,后治其正气之标,此治有余之法也。病发而正气不足,则标而本之,申明标而本之者,
先治其正气之标,后治其邪气之本,此治不足之法也。《
天元纪大论》云∶厥阴之上,
风气主之;少阴之上,
热气主之;太阴之上,
湿气主之,少阳之上,
火气主之;阳明之上,
燥气主之;太阳之
上,
寒气主之。所谓本也。是以风热湿火燥
寒淫气为本,人身
三阳
三阴正气为标。
谨察间甚,以意调之,间者并行,甚者独行,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
间,去声,下同,间,相兼也。甚,独盛也。治本治标,其中复有间甚,故当谨察间甚,以意调之,
如邪正之有余不足,叠胜而相间者,则并行其治。并行者,补泻兼施,
寒热互用也。如但邪气有余,但正气
不足,而偏甚者,则独行其治。独行者,专补专泻专寒专热也。若先小大二便不利,后生标本之病者,无论间
甚,但治其本,以行其便,是察间甚之中,而小大不利,当先治也。此一节,论标本先后
治法之不同。
夫病传者,心病先
心痛,一日而咳,三日
胁支痛,五日闭塞不
通,
身痛体重,三日不已,死,冬
夜半,
夏日中。
此下皆论病传。其传也,相克而传,故病皆死,与《灵枢·病传》论大旨相同,辞稍异也。《病传》
论云∶病先发于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
夫病传者,心病先心痛,是病先发于心也,一日而咳,一日始传之肺也,三日胁支痛,又三日而传之肝也,
五日闭塞不通,身痛体重,又五日而传之脾也,心肺肝脾相传,则火刑金,金刑木、木刑
土。又三日而病不已,则死,冬夜半,水刑火也,夏日中,亢极自焚也。
日月营运,一寒一暑,言冬可
以该秋,言夏可以该春。
肺病
喘咳,三日而
胁支满痛,一日
身重体痛,五日而胀,十日不已,死,冬
日入,夏日出。
《病传》论云∶病先发于肺,三日而之肝,一日而之脾,五日而之胃,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
日出。肺病喘咳,病先发于肺也。三日而胁支满痛,三日始传之肝也。一日身重体痛,又一日而传之脾
也。五日而胀,又五日而传之胃也。肺肝脾胃相传,则金刑木,木刑土,又十日而病不已,则死,冬
日入,气不内归也,夏日出,气不外达也。
肝病头
目眩,胁支满,三日体重身痛,五日而胀,三日
腰脊少
腹痛胫,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
早食。
病传论云,病先发于肝,三日而之脾,五日而之胃,三日而之肾,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早食。肝
病头目眩胁支满,病先发于肝也。三日体重身痛,三日始传之脾也。五日而胀,又五日而传之
胃也。三日腰脊
少腹痛胫,又三日而传之肾也。肝脾胃肾相传,则木刑土,土刑水。又三日而病不已,
则死,冬日入,申酉属金,
金克木也。夏早食,寅卯属木,不能生旺也。
脾病身痛体重,一日而胀,二日
少腹腰脊痛胫,三日背
KT筋
痛,
小便闭,十日不已,死,冬
人定,夏
晏食。
病传论云∶病先发于脾,一日而之胃,二日而之肾,三日而之膂
膀胱,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脾病身痛体重,病先发于脾也。一日而胀,一日始传之胃也。二日少腹腰脊痛胫,又二日
而传之肾也。三日皆KT
筋痛,小便闭,又三日而传之膀胱也。脾胃肾膀胱相传,则土刑其水,
脏腑皆病。又
十日而病不已,则死,冬之人定在戌,夏之晏食亦在戌,皆土不生旺而死也。
肾病少腹腰脊痛,,三日背KT筋痛,小便闭,三日
腹胀,
三日两胁支痛,三日不已,死,冬
大晨,夏
晏晡。
《病传》论云∶病先发于肾,三日而之膂膀胱,三日而上之心,三日而之
小肠,三日不已死,冬大晨,
夏晏晡。肾病少腹腰脊痛,病先发于肾也。三日皆KT筋痛,小便闭,三日始传之膀胱也。
三日腹胀,又三日传之胃,而
不传之心也。《病传》论三日而上之心,三日而之小肠,乃传其
所胜,
水克火也。
此下三段,皆不传心与小肠,而传脾与胃,乃传
所不胜,
土克水也。我克克我,皆为
逆传,
其义一也。三日两胁支痛,又三日而传之肝也。肾膀胱胃肝相传,则水受土刑,土受木刑。又三日而病不已,
则死。冬大晨,冬之大晨在辰。夏晏晡,夏之晏晡在戌,晡与同,皆土制其水而死也。
胃病胀满,五日少腹腰脊痛,三日背KT筋病,小便闭,五
日身体重,六日不已,死,冬夜半后,夏日。
《病传》论胃病在脾病下,膀胱在肾病下,乃脏腑相连。此则先脏
后腑,故胃与膀胱,总列于后也。病传论云∶病先发于胃,五日而之肾,三日而之膂膀胱,五日而上之心,
二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HT也。胃病胀满,病先发于胃也。五日少腹腰脊痛
,五日传之肾也。三日背KT筋痛小便闭,又三日而传之膀胱也。五日身体重,又五日传之脾,而不传之
心也。胃肾膀胱与脾相传,皆土刑其水。又六日而病不已,则死,冬夜半后,其时在丑。夏日
映,其时在未。皆土不生旺而死也。病传论二日死,此则六日死,盖偶一为二,偶三为六,其理一也。病传
论夜半死,此则夜半后死,夫夜半之子,
一阳初生,
阳气不生,虽夜半不死,而夜半后亦死,理亦一也。
膀胱小便闭,五日
少腹胀,腰脊痛,,一日腹胀,一日身
体痛,二日不已,死,冬
鸡鸣,夏
下晡。
《病传》论云∶病先发于膀胱,五日而之肾,一日而之小肠,一日而之心,二日不已死,冬鸡鸣,夏下
晡。
膀胱病小便闭,病先发于膀胱也。五日少腹胀腰脊痛,五日始传之肾也。一日腹胀,
一日身体痛,又一日传胃,又一日传脾,而不传小肠与心也。膀胱与肾、胃与脾相传,则腑脏皆病,
水病土
刑。又二日而病不已,则死,冬之鸡鸣在丑,膀胱肾病,土克水也。夏之下晡在申,脾胃皆病,土不生金也。
诸病以次是相传,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间一脏止,及至三四脏者,乃可刺也。
《玉机
真脏论》云∶
五脏相通,移皆有次。次者,木火土
金水相生而传。故诸病以次,是相传之正。
如是者,谓如上文之相克而传。则皆有死期,虽治无功,故不可刺。若间一脏相传,其病当止。如
肺欲传肝而肾间之,则
金生水,
水生木;肾欲传心而肝间之,则水生木,
木生火;肝欲传脾而心间之,则
木生火,
火生土;心欲传肺而脾间之,则火生土,
土生金;脾欲传肾而肺间之,则土生金,金
生水。是以其病当止。若不止,及至三四脏者,是以次相传,乃可
刺也。此一节论病传相克之死期,必相生而传,始可刺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