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书名:三因极一病证方论朝代:宋作者:陈言时间:公元1174年

[卷之五] 六气凡例

    凡六气,数起于上而终于下。岁半之前,自大寒后,天气主之;岁半之后,自大暑之后 ,地气主之;上下交互,气交主之。司气以热,用热无犯;司气以寒,用寒无犯;司气以凉 ,用凉无犯;司气以温,用温无犯。司气同其主,亦无犯;异主,则少犯之,是谓四畏。 若天气反时,可根据时,及胜其主,则可犯,以平为期,不可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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