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八] 《千金》变蒸论
凡小儿有生三十二日一变,再变为一蒸,
十变而五小蒸,又三大蒸,积五百七十六日,
大小蒸都毕,乃成人。小儿所以
变蒸者,是荣其
血脉,改其
五脏。变者
上气,蒸者体热。其
轻者,体热而微惊,耳冷尻冷,上唇头白泡起,如鱼
目珠子,微汗出;其重者,体
壮热而脉
乱,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辄吐,目
白睛微赤,
黑睛微白,变蒸毕,自明矣,此
其证也。单变小微,兼蒸小剧。凡蒸,平者五日而衰,远者十日而衰。先期五日,后之五日
,为十日之中,热乃除耳。或违日数不除,切不可妄治及
灸刺,但少与
紫丸微下之,热歇便
止。若
身热耳热,尻亦热,此乃他病,可作别治。